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发明人。《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可见,法律对于专利权人的规定是有条件且明确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而不是发明创造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发明的个人并不是专利权人,不享有专利权;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主要是看是否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或者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体现为:(1) 本职工作;(2) 本职工作以外,单位交给的其他任务;(3) 退休退职,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或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仍然属于原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当然,“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允许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如果双方有事先约定的,可以尊重当事人自己的约定。二、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不可分割的发明或者设计分别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判断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的标准,一是看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是否作出了创造性的贡献;二是看贡献之间是否存在依存关系,是否仅是整个发明或设计的一部分,即成员的贡献能否分离出来。专利的申请应由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一起提出,获得专利的权利也由他们共同所有。三、委托发明的归属委托发明是基于当事人的合作关系,因此,通常当事人会签订书面合同,主体权利的归属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如果没有协商,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四、合作发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五、受让人专利权的合法继受人,是指通过转让、受赠或继承等方式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人。由于专利具有财产属性,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属于专利权人,当然,专利权的合法继受人通过转让、受赠或继承等方式而依法取得专利权,并不影响专利权原始主体的发明人、设计人的身份权。(五)外国人依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国人有权依法在我国申请专利。这里的外国人,既包括外国自然人,也包括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有经常居所或真实营业所的外国人,享有和我国公民或单位同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同时,我国《专利法》第18条规定: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需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还应该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以及权利要求书,等等。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什么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1、专利权的形式要求转让专利权,出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登记和公告是对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强制规定。 2、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在登记和公告...


·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十分重视知识方面的权力的,比如说专利权的话就是其中的一种,知识产权很多人对于专利权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当然,专利也可以进行委托开发,委托开发涉及到一个合同的问题。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驰名商标主要是指国家关于管理这种商标权利的有效机关,是属于商标类型中的一种,有着一定认定认可的商标。这商标在我国也是属于比较有知名度的品牌,有着比较高的信誉度。国家对这种驰名商标的保护远远要高于其他商标权的保护,除了对该商标的类似服务保护,还对该商标在网络上的保护,主要有人侵犯了...


·专利权申请的原则是什么?
      专利权申请的原则是什么? 1、书面原则 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2、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如果两个...


·商品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
      商品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先了解该商标注册时申请的商品项目,是否与您使用的商品项目一致。了解对方是否真实的在使用该商标,如未使用,对方先前又是否存在多次投诉他人侵权并且获得一定利益。商标侵权,有两种可能:1、您确实存在侵权行为2、对方商标简单、有效,对方恶意注册。为了获取利益了...


·著作权具?
      著作权具有哪些特征2023 一、著作权具有哪些特征 (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


·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冲突是什么?
      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冲突是什么? 一、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矛盾冲突 1.网络引发的著作权问题也可说是网络知识产权技术性冲突 。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表权、完整权受到巨大的冲击,著作权保护问题是当前对知识产权影响最大的一个问题。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问题问题,一是网络发表权问...


·发明专利的类型有哪些
      发明专利的类型有哪些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中规定的三大专利类型之一,同时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类专利,法律规定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而在发明专利下面还有一些具体的分类,那到底发明专利的类型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从发明的概念我们还可以看出,发明专利包括产品...


·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有哪些?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一般是工商部门,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就会有检察院介入进行调查后由法院通过判决来处罚,但是一般都是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二、如何预防商标侵权第一,企业要把商标权保护列为品牌战略,尽快审查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