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的刑事责任是判处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使生产遭受了重大损失的,判处3年以上7年之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2倍之下罚金;使的生产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销售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4)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由此可见,对销售伪劣化肥罪的判刑标准,主要是取决于给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如果销售的伪劣化肥不构成犯罪,买到伪劣化肥的民众是可以到当地的农业生产部门投诉的,农业生产部门应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
  
  
  


·刑事犯罪未满16周岁有案底么?
      一、刑事犯罪未满16周岁有案底么?只要承担刑事责任,都会留案底。承担行政责任,处理的公安机关也会在处理地公安机关内部留笔录等记录,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进入个人档案。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江西省刑事量刑指导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审理阶段,法院会综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做出量刑。在很多上诉案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被告对量刑不满引起的,因此,量刑是非常严谨的法律活动。那么,江西省刑事量刑指导意见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做个分析。 江西省刑事量刑指导意见 进一...


·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因此这其中就有可能包括未成年人。在定罪的时候,需要充分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那么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非法拘禁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非法拘禁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拘留期间律师多久可会见一次
      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


·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受贿罪的构成条件
      构成受贿罪,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主要是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最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以认定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要慎重。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聚众斗殴罪轻伤的鉴定标准
      聚众斗殴行为是严重的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在聚众斗殴的行为之中很容易给对方造成伤害。当在聚众斗殴行为之中给对方造成了轻伤,那么聚众斗殴罪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轻伤的鉴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


·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拘役与管制有哪些不同
      在刑事处罚中的主刑中,相对处罚程度比较轻的就是管制和拘役了,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的罪名,那么法官在判刑的时候才能结合实际情况处管制或拘役。由于这二者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分不清楚究竟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从定义区...


·盗窃罪起算金额是多少钱
      对于盗窃行为,其实也是要看实际盗窃的金额或者情节,那么才能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但即使不会认定构成犯罪,此时也是属于违法行为,但这种情况下给予的处罚往往就是治安管理方面的了。那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起算金额究竟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起算金额是多少 1、盗...


·被依法宣告缓刑最短几个月
      缓刑最短几个月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


·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