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的?危险物质指具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储存危险物质,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是指:1、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数量较多的。2、多次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屡教不改的。3、既买卖又储存危险物质的。4、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他人利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5、出于实施其他犯罪目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如果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内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买卖、运输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主体是依照国家规定不具备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上述物质资格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三、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主观要件有哪些内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而非法买卖、运输,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是属于国家严格禁止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一般只要存在此行为,对于当事人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上面就会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最高的刑法可以高达死刑。
  
  
  


·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处罚?
      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处罚?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


·卖淫嫖娼犯罪吗 卖淫嫖娼是否构成犯罪
      在有卖淫行为的同时,必然就会存在嫖娼行为,可以说这二者往往都是一起出现的。而一旦被公安机关抓住有卖淫嫖娼行为,肯定会给予行为人一定的处罚。而这个时候就让一些人觉得卖淫嫖娼属于犯罪行为,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卖淫嫖娼犯罪吗?接下来,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卖淫是指以营利...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是什么
      金融票证有很多我们也并不陌生的,就包括银行的存单,本票,支票以及相应的汇款凭证等。这些金融票证当然是我们在办理实体业务的时候相应才会出具的,但是也有些内部人员就会违反相应的操作程序违规出具金融票证。在我国,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量刑一般都是在五年以下的,当然根据出具票证的数额多少也...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一、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


·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
      我国的植被面积覆盖很广,在保护林木方面有着一套严格的执行标准,那么如果有人犯了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看下面我们特别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 一、滥伐林木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洁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


·信用卡诈骗罪能取保吗?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要是公民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从而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话,此时可以委托律师来申请进行取保候审,但并不是所有的嫌疑人、被告人都是有可能被取保的。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其中信用卡诈骗罪能取保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信用卡诈骗罪能取保吗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


·犯罪嫌疑人没逮捕能审查起诉吗
      一、犯罪嫌疑人没逮捕能审查起诉吗?有可能会的,因为逮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


·涉嫌受贿罪是怎么处罚的 受贿罪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受贿罪只能是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如果是不具有这个身份的人实施了受贿行为,那此时也是不能按照受贿罪定罪处罚的。既然行为人涉嫌受贿罪,那您知道如今我国对受贿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涉嫌受贿罪是怎么处罚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罪名批捕了可以变更吗?
      批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公安机关在立案初查的时候立案的名称不是最终名称,通常都会在侦查的时候或呈请逮捕的时候确定其立案性质而更改,例如抢夺案,发现嫌疑人在作案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行为的,就会将案件改成抢劫案。如若检察院发现立案名称不符,也会要求公安机关更改的。已经批捕的罪名公安局不具...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在发生违法犯罪事件之后,受害人一般会选择报案。但并不是受害人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就会马上立案 ,公安机关立案 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作为受害人,当然十分希望公安机关早日立案。那么,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