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犯罪的构成认定条件是什么?(1)必须有欠税的事实,欠税事实是该罪赖以成立的前提要件。如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也就谈不上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单位或个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纳拖欠税款的行为。所以,在本罪中,“期限”是个关键的问题。在认定是否欠税时,必须查明行为人行为是否已过法定期限。(2)行为人必须有实际的逃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成立的关键所在。根据《刑法》,逃避行为是专指转移财产和隐匿财产,如转移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如果不是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而是纳税人本人逃匿起来,则不构成本罪。(3)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尽管采取了逃避的行为,但其转移或隐匿的财产最终还是被税务机关追回,弥补了欠税,则不构成本罪。还有,即使欠税人出于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转移、隐匿了财产,但此举不足以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也不构成本罪。最后还须指出,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和行为人的逃税行为还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如果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是由于欠税人资金匮乏,财力不支等客观原因,并非由于欠税人有意转移、隐匿财产所致,则也不构成本罪。(4)无法追缴的欠税数需达法定的量化标准,即1万元以上。该罪是结果犯,如果不足1万元,即不属"数额较大",不构成欠税罪。这里所称的“数额”,专指税务机关无法追回的欠税数额。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本罪的认定条件和处理情况,对于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的,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了国家税收系统利益的行为,可以基于实际的逃避追缴欠税的数额大小来进行界定后判决。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对策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对策近年来,我国经济正在实现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其中,国有制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国有企业的发展更加的突飞猛进,但是,其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弊端,比如,企业中职工挪用公款、受贿等职务犯罪。那么,针对国有企业改...


·怎样通过诉讼途径讨债在线咨询 >怎样通过诉讼途径讨债?
      怎样通过诉讼途径讨债怎样通过诉讼途径讨债?对于遭遇了债务人拒不还钱的债权人来说,这是他们极为关注的问题。债权人在索要恶意欠款时,通过诉讼途径讨债,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具体来说,诉讼讨债应该怎么做呢?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样通过诉讼途径讨债 ...


·离婚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夫妻离婚的时候不仅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处理夫妻债务。处理夫妻债务也是非常繁杂的,因为债务有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之分,那么离婚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诉讼时...


·上市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
      公司欠款不还可以协商或者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再加1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再加1份。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


·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
      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一些创业类项目国家是予以贷款帮助的,但是借款需要一定的条件规定才能进行借贷,许多不法分子就会钻取法律的空档,冒用他人进行借款。那么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呢?下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分析与解释说明。 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 冒用他人名义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离婚之后婚前债务如何处理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


·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一、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目前婚姻案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而每一婚姻案件中几乎都会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对离婚后债务承担的具体处理办法作出介绍: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如...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前款规定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 股权系指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以下简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登记托管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未上市股票和...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夫妻离婚财产存款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财产存款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存款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财产存款如何分割?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