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要坐牢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会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30%会上升吗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30%会上升吗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30%会上升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刑事案件律师参与的比例不足30%,四项举措协力配合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 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只要当事人无论涉嫌什么罪,只要未...


·诈骗罪被判刑后可以保释吗
      不可以。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判刑结束后,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只能申请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国有资产 重大国计民生流失金额多大,涉及犯罪吗?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关注国计民生问题,即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和人民的生活问题。国有资产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强大后台,有着不容小觑的地位。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国有资产 重大国计民生流失金额多大,涉及犯罪? 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刑法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规定是怎样的?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规定是怎样的? 一、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一、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治安拘留期限分几个档次?
      治安拘留期限分几个档次? 一、治安拘留期限分几个档次 治安拘留期限视情况而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拘留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 1、1日以上5...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


·银行能查出缓刑吗
      1、缓刑贷款银行能查出来。缓刑贷款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可以贷款的,看银行是否同意。2、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


·伪证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是刑事程序的开端,但是很多人对于刑事立案的程序不了解,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效率低下。那么伪证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个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伪证罪的立案程序 伪证罪属于刑事案件,伪证罪的立案程序就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立案流程: 1、...


·属于犯罪预备的行为是哪些
      属于犯罪预备的行为是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


·刑事诉讼法致人轻伤的问题有什么
      在现在这个有一些浮躁的社会,我们自己也变得越来越浮躁,在事情的处理上有的时候也会有些冲动,可能会导致人受伤。而刑事诉讼法致人轻伤就是其中一个问题,关于刑事诉讼法中致人轻伤的处罚标准、赔偿标准以及刑事责任进行了阐述,下面,跟随我们来看一下吧: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