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怎么办
  
  一、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怎么办?
  
  借款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予以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三、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如果借条中约定的有逾期利息,在逾期利息近乎于高利贷的情况下,过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只要债务关系是合法的,本金还是要依法偿还的。当初写借条的时候,双方就应该谨慎确定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标准。
  
  


·股权转让违约条款怎么写?
      股权转让违约条款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


·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在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但是在贷款领域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贷款诈骗。数额较大的贷款诈骗会构成犯罪,到底贷...


·借款抵押担保协议该怎么写?
      借款抵押担保协议该怎么写? 一、借款抵押担保协议的担保方式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连带责任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


·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 二、财产抵押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有哪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


·信用卡债务离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卡债该由谁来承担,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上述第一条中所述的“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一、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1、债务人应该或可以行使权利而不去行使。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减少或不能增值,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以保证债权的清偿。 2、债务人已经行使权利或已向法院起诉,但被判败诉。在这种情况下,原债权人(即债务人对第三...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无需经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且债务人也无权就未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为由,拒绝履行还款责任。但是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后,需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债权的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为了保障自...


·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资金周转问题,有时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也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这时公司就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来募集资金,使得公司经营规模得以扩大。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很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