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具有什么权利2023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权具有什么权利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商标权如何使用,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如何使用,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是一种智力成果的表现,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的使用还有疑问,比如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


·商标是按时间顺序抢注吗?
       商标是按时间顺序抢注吗?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软件著作权吗
      是的,因为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


·工商局对商标侵权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
      工商局对商标侵权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工商局对商标侵权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


·网络版权如何保护,怎样保护网络版权
      网络版权如何保护,怎样保护网络版权网络版权即网络著作权,是著作权的一种,也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网络版权存在的保护难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在本文中介绍了网络版权如何保护,以及怎样的行为属于网络版权侵权,希望对您有所启...


·著作权被侵害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著作权被侵害的管辖法院有哪些?著作权被侵害的管辖法院有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


·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法律知识? 现阶段我国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越来越完善,很多人在生活工作中都会涉及到一些民事案件,但是很多人对于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并不清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是个容易忽略的问题。那么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法律知识?下面就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


·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
      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 一、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 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利权自此以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了,但并不能否定该项专利权的合法性,因该项专利权在此前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关系都是有效的。但是,被宣告无效的专...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专利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具体讲,包括: (1)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