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时间。需员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
  
  2、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老的规定要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修订后的条例不再限定为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则可。
  
  3、必须是本人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当然包括全责),即本人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需注意的是,近期有一种趋势,即交警部门在事故责任较难认定的情况下,往往不再认定责任,而是只出具事故证明书,将责任认定交由法院来完成。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的有关费用,职工或者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返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公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的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


·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


·一、交通事故与雇主责任险的竞合可以双赔吗?
      一、交通事故与雇主责任险的竞合可以双赔吗? 可以主张同时赔偿,因为雇主责任和交通事故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对于雇主责任险一般是按损失补偿的原则来进行赔偿的,对于普通轻伤需要减去,若是伤残等就不需要减去。具体如下: 如果只是医疗费用:所以得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费共同赔付,不...


·职工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职工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


·违章停车可以异地交罚款吗?
      在异地开车违章了,如果被交警当场“抓住”开了处罚决定书,那就得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处理违章。这种现场被交警抓住违章开了处罚单的情况是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违章的。如果在异地开车违章没有被当场贴罚单,回到原籍之后,可以在交管局网站上查到违章...


·公司法人需要给自己交社保吗
      公司法人需要给自己交社保吗?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总经理一般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签署各种文件,管理经营公司。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的职工只要和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就得享受社保待遇,包括医疗、养老及工伤保险等。那么,公司法人需要给自己交社保吗?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公司法人需要给自...


·火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火车司机撞死人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故意撞死人,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司机将会被判处刑罚。无违反交通规则,属于过失撞死人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无过失则为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故意的,由火车司机承担,过失的,由单位承担。《刑法》第一百...


·公司要求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提交的一些材料
      公司要求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提交的一些材料,肯定是对以后的劳动关系是有用的,公司需要这些材料来证明职工的相关资质,同时也为了方便国家有关部门对劳动关系的检查。生活当中有部分新入职的员工可能在准备入职材料的时候,发现遗漏了其中的某一项,然后就十分担心,新员工入职材料不全怎么办? 新...


·醉驾交警队一年不移交的规定?
      醉驾交警队一年不移交的规定有哪些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烟驾车算不算醉驾?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烟驾车算不算醉驾?根据法律规定醉烟驾车算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


·现在高空坠物能否走车损险?
      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承担问题也是我们的一大问题,关于保险公司与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一直是难以确定的问题,虽然说在法律规定上是划分了责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遇到的情况远远要比书中的复杂,所以照搬照抄自然也就不适合我们了,那么现在高空坠物能否走车损险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车被高空坠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