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是双方当事人自主意愿所决定的。双方可以约定共同承担,也可以约定个人承担。一般夫妻起草的离婚协议书里面往往都会包括这三方面的内容,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但其中关于债务的承担是比较麻烦的,因为会涉及到债权人。二、离婚协议书规定内容是什么?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2、但是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对此做了如下规定: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在当代的社会,如果离婚,双方当事人能够关于共同财产和债务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书写离婚协议书。至于具体的债务分割方面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单个人承担。
  
  
  


·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近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银根紧等客观因素,讨不到债和还不起债,双方肌样难言的苦衷。此时既要维护本企业权益、又要顾及对方业务关系,以往友情和目前困境。有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解决“三角债”之类矛盾。

 (1) 协助对方解脱连环债。出点子,找路子,协助对方当...


·透支卡不还款多久会拘留?
      透支卡不还款多久会拘留?一般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会被拘留,而且会被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属于数额较大,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


·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 一、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有法律效力。例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借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什么在我们生活中有各式各样的合同,买卖合同就是其中一种,所有合同都有违约责任条款,买卖合同也不例外,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今天我们你就给您详细说说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详细内容。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欠网贷一万不还会怎样?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一、欠网贷一万不还会怎样?欠网贷一万不还的情况下,网贷机构一般会进行催收,可能...


·蚂蚁花呗还款手续费是多少
      蚂蚁花呗还款手续费是多少现如今,支付宝的功能越来越强大,近年来,支付宝又新增了借贷的功能。在借贷方式上,蚂蚁花呗是很多人选择的一种方式。通过蚂蚁花呗借款,在还款的时候,是需要交一定的手续费的。关于蚂蚁花呗还款手续费是多少的问题,我们将详细的为您做出介绍,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贷款投资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怎么取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贷款投资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怎么取得贷款呢?这些人就会采取房产抵押的方式来取得贷款进行投资,但是并不是所有房产都可以抵押的,那么房产抵押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我国...


·最高院夫妻债务再审的处理是怎样的?
      最高院夫妻债务再审的处理是怎样的?最高院夫妻债务再审的处理是对夫妻共同债务一人承担一半的原则。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
      而生活当中,如果要进行借款的话,那么会要求一个担保人,担保人存在,主要是为了债权人的利益着想的,确实也存在着很多担保人,也还不起债务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是不需要坐牢的,因为它涉及到都是民事方面的问题。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个...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一、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公司的股东在变更股权时,不能隐瞒其具有的责任与义务,在变更股东后,原股东与公司再无关系,原股东的权利义务具由现股东承担,但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但是如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股东为有限责任,不承担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是我国市场上最为常见的一种企业类型,对于各上市企业来说,其内部是由各种不同职能的岗位所组成的,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宜,一般来说,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那么,若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