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 山西离婚子女抚养费依据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 山西离婚子女抚养费依据标准是怎样的?山西离婚子女抚养费依据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是有权争夺抚养权的,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获得探视权,但需要根据实际来支付规定标准的抚养费,但具体的标准,还需要基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消费能力,以及当事的可以承受的范围而定。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变更规定是什么?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变更规定是什么?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变更规定是去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之下才能够申请变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


·社会抚养费是属于行政征收么?
      我国现在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是一些家庭却违反规定,生育三个甚至四个子女,这样的话就属于超生,计生部门要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在很多人眼中,社会抚养费是一种罚款。而政府收费包括征收、行政收费和罚款等。那么社会抚养费是属于行政征收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


·一、离婚协议无明确财产分割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协议无明确财产分割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吗?可以,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起诉分割财产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现象,出现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该谁的纠纷问题,怎样做才可以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呢?又有哪些条件才可以有资格去争取呢?今天我们将根据新婚姻法来告诉您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


·已婚男人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罪?
      已婚男人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罪?已婚男人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罪,有私生子不算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私生子的情况非常之多,如果是因为一夜情等原因,不能构成重婚罪。二、私生子的概...


·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方式?
      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方式? 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方式? ?所谓的单方面申请离婚,就是诉讼离婚。 起诉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男女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
      男女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对于这种...


·如何写事实抚养关系证明书?
      如何写事实抚养关系证明书?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有时候,一些父母将孩子遗弃,被其他人收养,这时就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后期,亲生父母找孩子的时候,往往会同收养人发生争议。收养人应该出具一份事实抚养关系证明,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如何写事实抚养关系证明书?我们...


·近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近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近亲离婚财产依然是按照平时的夫妻的财产来进行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


·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吗
      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吗?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即使被告被判处重婚罪,原告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需注意的是,重婚案件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主张,如果在提起刑事自诉或单独主张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