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判刑多少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不判刑,但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前提是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完全不知情。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还是会判刑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盗窃罪放风的同伙会判刑吗
      会的,在盗窃案中,帮人放风的属于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犯失火罪处几年有期徒刑
      一、失火罪处几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


·走私武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走私武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走私武器罪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是客观、主观、客体、主体要件。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犯罪是中国司法实践中极为突出的一类犯罪,通常都会被认定为是走私罪。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绕过关口或在没有海关或边...


·间接正犯是不是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是不是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对直接正犯而言的,间接正犯是正犯的一种,“正犯之概念,从广义言,系以刑法分则各本条所定之构成要件为其法的根据,凡实施犯罪之行为者,皆为正犯...


·开设赌场罪什么为主犯
      在我国对于任何一种犯罪行为来说,都分为主犯和从犯两种,主犯罪责和量刑重一些,从犯则稍轻一些。任何一种犯罪都会有主犯的认定标准。1、认定从犯从犯和主犯如何区分呢?例如在这个整个犯罪行为中起到次要的犯罪人员称之为从犯(比如看门、放风、打探等等行为)。虽然看似没有直接进行具体的赌博犯罪...


·刑事监视居住到期后继续被监视居住吗
      刑事监视居住到期后继续被监视居住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二、怎样解除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


·什么是扰乱社会治安罪?
      什么是扰乱社会治安罪? 一、什么是扰乱社会治安罪? 扰乱社会治安罪结合很多的人,然后在公共场合内闹事,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管理秩序,在这种状况之下对于相关的秩序,比如说工作和生产教学活动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作为此时是需要进行一个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骗取出境证件罪主观的认定是什么?
      如今很多人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有时候就会出国旅游,在我国任何人出国一般都要办理护照、出境证才能出国,特别是企业、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管理很严格,但是有人会通过骗取的的手段来得到出境证就触犯了法律,那骗取出境证件罪主观的认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 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


·2023立功表现减刑多少
      一、立功表现减刑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成立立功的条件有...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认罪须在当庭;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3.认罪的内容: 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


·单位行贿犯罪量刑是多少
      一、单位行贿犯罪量刑是多少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