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彩礼要退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彩礼要退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二、离婚返还彩礼时,生活困难怎么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对于彩礼的给予是属于民事行为的体现,对于彩礼的金额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退换彩礼有一定的规定的。律师表示,彩礼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按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贵重财物。彩礼数额多数是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协商确定,法律上并未限制彩礼数额。
  
  
  


·如何看待国外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问题?
      未成年人是各国都十分常见的一种弱势群体,为了能保障其能健康的成长,各国立法机关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法律规范。对于一名在中国任职的法律工作者,了解国外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问题,无疑可以提高其能力,进而制定出更为完善的法律规范。 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状况原因分析 (一)在立法方面未...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经常会发生一些家暴等事件,家暴的产生在我国引起了重大的关注,因此,国家对于这个问题十分的关注,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措施进行规定,比如说现在正在实施的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机制。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接下...


·国家赔偿申请人要在多久内提出赔偿要求?
       一、国家赔偿申请人要在多久内提出赔偿要求?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


·在我国要办离婚诉讼去哪开分居证明?
      在我国要办离婚诉讼去哪开分居证明? 民法典规定2年分居时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只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参照。分居不必开什么证明。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分别居住,在诉讼阶段提供出证人证言就可以了。比如说你和配偶分别在不同的小区居住,有邻居、同事、朋友的证言就可以证明分居的事实。法庭会采信的。 ...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子女抚养协议书应该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1、子女抚养权归属; 2、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3、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条件; 4、探望权的行使时间、次数、方式。 同时 1、只有离婚才涉及到孩子抚养,而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以对孩子成长...


·领过结婚证彩礼能否要回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
      领过结婚证彩礼能否要回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


·近几年离婚案件的多发
      近几年离婚案件的多发,已经使离婚成为了社会上的常态事件,传统观念的转变使得离婚不在是人们追求自由的束缚,离婚案件的发生肯定会有司法机关的处理,一般情况下离婚的处理方式有俩种,分别是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正常多久立案开庭呢?我们将为你解答。 起诉离婚正常多久立案开庭 ...


·一、离异一方应贴多少小孩抚养费?
      一、离异一方应贴多少小孩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婚姻的彩礼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返还
      婚姻的彩礼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返还 1、给付的钱财属于彩礼。 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财产,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


·一、夫妻再婚后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再婚后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再婚后去世的情况下,财产应当按照遗嘱的约定认定,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