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一、关于企业价值的内涵
   1.什么是企业价值
  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是各要素资产的整体组合,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是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结晶,因而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1)企业具有价值。
  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劳动的产品,企业独特的产品设计和质量、优秀的管理、先进的组织、良好的声誉等是对企业发生重大影响的无形资产,也是人们长期经营和劳动的结果。劳动这一属性使企业具有价值,其价值是由生产这一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企业具有使用价值。
  企业可以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创造财富、获取利润。企业的这种有用性,使其具有使用价值。能够获得价值增值是企业商品使用价值的特殊性,也是创办企业的目的所在。
  (3)企业具有交换价值。
  企业可以通过实际交易或者合同、契约的形式,实现整体式、分割式、分期式、观念式和两权分离式等形式的交换。企业价值在产权交易市场上可以表现其价格形态,用货币进行交换,具有交换价值。因此,企业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相统一的劳动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2.以效用价值论解释企业价值。
  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由商品为其占有者带来的效用所决定,效用越大,商品的价值就越高。对企业而言,占有企业的效用在于企业能够带来未来预期收益,所以未来收益的大小决定着企业的价值。未来预期收益越大,企业的价值就越大。换句话说,无论建造企业的成本如何,只要能够为占有者带来较大的收益,企业价值就会较高;反之,那些为占有者带来较低收益的企业,无论其建造成本多么高,其实际价值也不可能很高。
   二、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
  从价值评估理论来看,企业的价值取决于企业给投资者带来的效用,即企业的获利能力。企业的获利能力是企业能够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取(金)的能力。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能够拥有稳定的获利能力,使企业获得稳定的现金入,就能够不断地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获得未来现金的能力直接决定了企业价值的大小。所以在评估一个企业时,只要能客观地估计出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并按照一定的折现率,用计算现值的方法就可以确定出企业的价值。虽然这种思路非常科学,但是一个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并不可能精确地估计,许多时候企业的历史绩效并不能代表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笔者认为,决定企业价值的直接因素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为它们能最终体现投资者的效用,是决定企业价值的"产出因素",而其他的因素都是通过影响上述两个因素间接地决定企业的价值,是影响企业价值的"投入因素"。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可以按下图所示来分解
  以上对企业价值的内涵以及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做了一定的解释,但是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特有的企业文化,也有自己文化的精髓,我们在面对不同的企业并购不能一概而论,用注意吸收与摒弃。对于有疑问的点一定要咨询有专业知识的律师,


·企业偷税漏税管理人员能判缓刑吗
      企业偷税漏税管理人员能判缓刑吗?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


·分公司有权利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订合同吗?无权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公司变更合同应由谁确定?
      公司变更合同应由谁确定? 一、公司变更合同应由谁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原则,公司想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必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你有权利拒绝签变更后的合同,同时也可以要求现在的公司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当新合同明显违背原有合同的原则,如薪金大幅降低,责任变更等,你可以拒绝签署,并要...


·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购买保险的话,一般也是通过一些正规的,大型的保险公司进行的。不过目前我国市场上实际上从事保险行业的公司是非常多的,因此可以说保险行业之间的竞争压力也非常大。所以有些公民在投保的时候就比较关心这样一个问题,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


·新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的规则有哪些
      新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的规则有哪些?如今,股份制公司的不断发展,许多人通过投资,技术入股等许多途径得到公司的股份,然而,他们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却不是很了解,从而不能很好的维护自身权利。那么,就会有人问,新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的规则有哪些?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一、法律政...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董事。先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然后,经选举的董事召开会议,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奇数,这样便于表决。董事会开会表决时,是实行票决制,即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这与股东会的表决方式不同。股东会...


·关于公司股东的出资限制是什么
      第一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显然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


·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有哪些?
      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的事项有哪些?   股东决议现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股东决议。那么有的股东表决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指的是哪些呢? 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