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是不是刑事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缓刑属于刑事处罚。它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被告人。对于上述被告人如果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是可以宣告缓刑的。宣告缓刑时通常都会明确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实际上它只是个法律规定的期间,是不可变的法定期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而缓刑不能离开原判刑罚独立存在,因此缓刑结束时间即为考验期结束时间。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一、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


·有期徒刑如何计算,怎样算有期徒刑刑期
      有期徒刑顾名思义就是指有一定期限限制的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既然这有期限限制,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期徒刑如何计算呢?换言之,也就是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如何计算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如何计算 《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


·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是怎样的
      有期徒刑的量刑,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操作。刑法中的有期徒刑有很多量刑的区间,那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是怎样的?除了有期徒刑外,拘役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教育的刑罚,那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何区别?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上诉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如果我国公民对于法院一审的结果并不认同的话,自然是可以依法提起上诉的。而且为了保障我国公民上诉的合法权利,国家还专门制定了上诉不加刑的相关法律制度,不过对于上诉是有着主体范围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上诉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应处以什么样处罚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应处以什么样处罚《刑法》中并未规定破坏他人财物罪,一般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有组织犯罪团伙规定是什么?
      有组织犯罪团伙如何处罚?有组织犯罪团伙规定是三人以上、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临时纠集起来的一种犯罪组织形式。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特点是:(1)团伙组织成员具有低龄化、近习性、纠合性和流动性等特点;(2)组织形式松散,无严密的组织纪律,无固定的团伙头目和骨干成员,无明确的分工,也...


·对于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如何处罚?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如何处罚?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非常的注重证据的,所以为了约束我国公安部门和案件有关的相关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非法取得证据,新刑事诉讼法当中专门针对证据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所以说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是怎样的这就需要涉案的相关人员要提前了解一下。 一、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


·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


·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
      缓刑一般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作出的,而只能是在这个时间段作出,在罪犯服刑期间是不会有缓刑的。而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有可能适用缓刑,我国《刑法》对缓刑适用的对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 一...


·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是什么
      一、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是什么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