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 需要提前通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 需要提前通知吗一、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 需要提前通知吗按照最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特别约定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但站在职业道德的角度上,如果劳动者不打算续签劳动合同,还是应该提前通知公司,以便于公司提前安排人员交接工作,也利于劳动者在合同到期时的离职手续办理。从法律上来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不与公司继续续签的,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的当天提出。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二、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续签的法律规定(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劳动者和公司双方都可以选择要和对方续签还是不续签。(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通常所说的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是合同没有到期,履行到一半的时候。这时劳动者离开公司,应该提前通知公司。这是一个法定义务。而合同到期终止,表示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履行完毕,劳动者或者公司都可以在合同到期的当天通知对方不续签新合同。上面有位朋友提到的“合同到期指的是书面签订的履约文书,在劳动关系上面的合同,如果没有任何一方提出解约将会自动续约”这是不准确的。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都即行灭失,即使没人提出解约,也不代表自动续约,在劳动法上而言,续约必须要有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只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当天通知对方在法律上没有过错。公司也无权以此为理由扣一个月工资。但是,从人情上来说,如果你能提前告知下公司不准备再续签新合同,给公司一个物色新人的时间准备,自然是更妥帖的处理办法了。从上文整体来看,劳动合同到期,即合同终止。员工和公司双方都是可以选择是否要和和对方续签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的话,员工可以在合同终止的当天提出,但从情理的角度来说的话员工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来解除劳动合同。综上所述为我们为您整理的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 居间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一种合同形式。说到居间合同的签订主体问题,很多人会有疑问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其实,法律上对于居间合同的主体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在借贷关系当中,有的时候会涉及金额比较巨大的借贷,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双方仅仅是凭借一纸合同的话,是没有办法让双方放心的,那么此时就很有可能再签订一个担保合同,或者是寻找一个保证人,让这个人拿一些物来为债务人进行担保,一旦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并没有履行自己义务的话,那么就可以占...


·合同案件的诉讼标的如何进行确定?
      合同案件的诉讼标的如何进行确定? 一、合同案件的诉讼标的如何进行确定? 合同案件的诉讼标的应当根据诉讼所指向有争议的财产来确定它的具体的标的。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1...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二是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包括四种情形:1、根本无权代理。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


·合同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


·单方面解除合同三个月就有效吗?
      单方面解除合同三个月就有效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提交三个月通知是有效的,但对于存在违约的必须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


·怎样写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文
      在我们的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免不了会产生合同纠纷。那如果发生了类似的事件,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的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在双方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一般采用仲裁的方式结局纠纷需要经历以下程序:1.写合同仲裁申请书,等待仲裁...


·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
      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还遇到过。那么,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呢?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该如何进行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合同诈骗...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免要与别人签订合同。合同的订立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明确的意思表示,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未知的风险,双方就一些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此时就会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


·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法律效力?
      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需要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那么人们在签订合同后,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法律效力呢?合同的法律效力关系着合同的履行,那么应该怎么确定合同的法律效力?这些问题都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需要了解的,因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将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一、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 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