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租房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显然租金是比较便宜的,故此只有是满足一定条件的公民,提出的租赁公共租房的请求才有可能会被批准。任何人在获得租赁资格之后,在承租期间,不得实施擅自转租等的违法行为。
  
  
  
  
  
  
  
  


·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二、如何分配婚后购买的商品房 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


·一、婚前婚后房子加名字离婚法律效力一样吗?
      一、婚前婚后房子加名字离婚法律效力一样吗? 房产证加名,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不会有影响。 如果离婚时房产贷款未偿清的,需要看房产的归属,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不相同。 如果是一方...


·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要哪些资料?
      购买二手房的,只有在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后,该二手房交易才算真正完成。但是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讲,他们都不知道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环节: 1、签约。...


·一、房产不给儿子的遗嘱合法吗?
      一、房产不给儿子的遗嘱合法吗?可以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等)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遗嘱继承本就是为了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一般来讲,可以立遗嘱将财产处分给任何人,但是留给自己的继承人属于遗嘱,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受...


·第一次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
      第一次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 购房第一步:准备好钱 准备好买房的资金,了解当地购房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了解现在当地的贷款利率、政府对于购房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还有一些基本的房产用语。比方说:“定金”和“订金”这个有什么不一样?还有“意向金”“预付款”等等这些相关的知识还是要了...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委托书模板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很多人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都不太了解,更不会去办理,办理可以有效避免纠纷。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委托书模板是怎样的?怎么写?下面为您带来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委托书模板,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委托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自愿将房屋...


·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国家为了进行公共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公共设施,需要对于一些占用公共建设的房屋进行征收,有专门人员进行拆迁。“拆迁”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是一项难题,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可能会遇到各种阻拦。政府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安抚被拆迁群众,并发放合理的拆迁补...


·买房子有哪些流程
      买房子有哪些流程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以实际收入情况为基准,不买贵的只买好的。切勿爱面子购买一套超出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房子。每月供房所用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 (二)挑选房源 注意事项:在第一步基础上了解如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型、周...


·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如何确定婚前购房归属
      结婚前,很多年轻人会先选择买房,可能是父母买的,可能是按揭贷款买的,也可能是一方出钱买的,等等。然后婚后双方感情破裂了,走向了离婚的道路,此时往往夫妻会为了婚前购房归属闹得不可开交。那么具体来说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1...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哪些规定?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哪些规定?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房地产市场的欣欣向荣,房产价格的上涨,也带来了可能存在的市场混乱,由于买房对很多人来说是人生大事,那么其规范性也就不言而喻,对此,政府出台了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在这里,我们将为你介绍管理办法中的一些规定...


·一、继承的房产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的房产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儿子、女儿等其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以及分割父亲的遗产;父亲留下来的遗产有一半属于母亲的份额,剩下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2、如果儿子愿意要房屋则要支付给母亲和其他继承人折价款;3、《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