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疫情阶段可以退房租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疫情阶段可以退房租吗?
  
  疫情阶段不一定可以退房租,需要根据承租人因疫情影响居住的具体情况而定。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为减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的。如果因疫情隔离对房屋使用了居住功能的,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如果因疫情无法使用、无法回到房屋的,未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可向出租人主张减免租金。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疫情期间医生因公被传染算工伤吗?
  
  1、医疗防疫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型肺炎的属于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若是房屋的租赁合同在签署后就发生了疫情,且房屋的租赁方因感染了疫病而被隔离,无法使用租赁房,此时承租人是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请求的,如果合同签署时,已经支付了租金的,那么也可以提出租金的退还请求。
  
  
  
  
  
  
  
  


·住房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必需的,都说家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正是因为
      住房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必需的,都说家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正是因为这样,现在的房地产业开始越发强大起来,但是一些公司企业为了从中获取更高额的利润便开始从建筑材料中谋取非法盈利,导致房屋质量较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那么对于此类房屋的拥有者便可以进行房屋质量起诉,那么下面让我们给...


·住房公积金继承手续费?
      住房公积金继承手续费有哪些 一、住房公积金继承手续费有哪些? 继承住房公积金不产生任何手续费,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家属(继承人、受遗赠人)凭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公证书,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职工...


·买房的时候不能单单只考虑凑足房子的首付款就可以,现在的人之所
      买房的时候不能单单只考虑凑足房子的首付款就可以,现在的人之所以就业压力大,就是因为付了房子的首付以后,在日后还要源源不断的偿还银行的贷款。所以没有做好各方面充分的准备的话,即使不买房,也不能以不偿还银行的贷款为代价。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就是房子按揭还贷断的后果是什么? 一、房子按揭...


·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在外面租房时,违约则是最常见的情形,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房客违约都会造成双方的不愉快。曾经有房东问过我们,如果房客违约了,却又不肯搬走,我该怎么办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当房东把房子出租给房客时,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彼...


·户口转入城市老人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物质生活越来越好,所以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在城市工作定居,因此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子女们会选择把老人接到身边照顾。老人们会把农村的房屋卖掉,下面一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户口转入城市老人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吧。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


·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
      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房屋质量问题可能在交房时就能发现,但更多的情况是交房时很难发现,等到业主入住以后才慢慢浮出水面,不同阶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不同处理:(一)收房时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如果收房时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认为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经专业机构检验确实不合格的...


·房子2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子2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房地产的权...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适用的实证法基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在租赁期...


·房子继承遗产税费主要?
      房子继承遗产税费主要有哪些 一、房子继承遗产税费主要有哪些?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


·当今社会由于租房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出租
      当今社会由于租房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出租房和承租方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租房合同中的条款不规范导致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您介绍了一篇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对于房屋立遗嘱怎么收费?
      对于房屋立遗嘱怎么收费?对于房屋立遗嘱只有在公证时需要收费,房屋遗嘱公证是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去办理的公证手续。房屋遗嘱公证费用问题: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