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造金融票证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变造金融票证罪判刑标准是什么?变造金融票证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立案标准对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追诉标准,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在十张以上的。三、本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汇票、支票、本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信用卡等金融票证;后者侵犯的是国家对一般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上述金融票证以外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库券、政府债券、股票等。2、两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后者把数额较大作为构成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的要件,前者则否。3、法定刑轻重不同。前者为重,后者为轻。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是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具体的立案标准,一般需要根据变造的金融票证的价值来进行计算,达到了上述规定的立案标准的,就是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我国一直以来对于食品安全有严格的要求,在之前发生的很多食品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的案例是很深刻的教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食品安全我国非常重视,那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几种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几种 我国原有的法律规定了证据的种类为七种,但因为社会发展的需要,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案件可分为以下八个种类: 一、物证 (1) 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2) 特点: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3) 审查物...


·最新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什么是死刑辩护?
      什么是死刑辩护? 一、什么是死刑辩护?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


·认罪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有的犯罪人员由于年龄或者不知道相关的法律知识,不具备犯罪的法律行为。因此写认罪具结书来表达自己的认罪行为。但是什么是认罪具结书?认罪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细节?这就涉及到本文要点,就由我们为您讲解。 一、认证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


·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提起刑事申诉的,针对的是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并且同时规定原则上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诉。实践中当事人该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合法吗?
      一、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合法吗?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是不合法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刑法中非法集资一般判刑几年?
      非法集资是一种不仅危害个人还会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为国家所不能容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非法集资罪,从量刑上我们也可以看出非法集资罪在严重程度。那么,在刑法中非法集资一般判刑几年呢?下面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判刑标准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


·哪些盗窃武器装备罪情形会加重处罚?
      盗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队中的军人盗窃军队中的武器装备的犯罪行为。盗窃武器装备罪的主体只能为军人,这在所有的罪名中是比较特殊的。盗窃武器装备罪的当事人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刑期,如果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会加重处罚。那哪些盗窃武器装备罪情形会加重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


·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是多久
      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几种?
      一、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几种 从行为的性质把毒品犯罪分为消费型、经营型、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 其中,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走私制毒物品罪; 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