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辞退后工资最迟什么时候结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一、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授意员工进行诈骗的单位领导、实施诈骗行为的员工是诈骗罪的共犯。按照参与诈骗数额及情节定罪量刑。参与网络诈骗的员工会怎么处理,要根据该员工参与的程度来判断:如果该员工积极参...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超过试用期,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


·一、已经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已经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 公司给签空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可以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


·近几年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所以很多人在这方面也产生了
      近几年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所以很多人在这方面也产生了很多的问题,但是很多人也并不知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有哪些规定?其实很多条款只要大概知道就能明白,所以今天为您进行简单的讲解,希望感兴趣的人们可以多关注一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 规定: 工程建筑项目是指各...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资料有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资料有哪些? 一个工程从开发和建设直至完工的时间段里,需要进行多次不同的质量检测,不同的质量检测,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尽相同的。当所有的质量检测完全过关后,这个工程才算真正的完工,那么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资料有哪些?下面跟据我们的介绍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分项...


·辞退员工怎么可以不给补偿金
      辞退员工怎么可以不给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房屋他项权证几个工作日出来?
      房屋他项权证几个工作日出来?5-7个工作日。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提交资料: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


·承包人中标后,会和发包人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双方而言,
      承包人中标后,会和发包人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双方而言,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非常重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工程纠纷。和其它合同一样,工程承包合同里面也有一些必备条款。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条款都有哪些?现在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和您分享下。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


·一、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一、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劳动争议发生后,您首先都会想到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该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呢?或者说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比较有利于已方诉讼呢?笔者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照确定: 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的用人单位所...


·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机构或组织就职以后,就会和这写机构和组织达成劳动协议,达成劳动协议之后。我们就和机构和组织达成了劳动关系。不过建立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就有人问了我国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 1、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