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将道路交通事故具体划分为了四类,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大事故。不同的交通事故对应了不同的轻重程度。而其中的特大交通事故很显然是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那么这个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
  涉嫌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二、对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
  (一)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死亡三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1)死亡二人;
  (2)重伤五人;
  (3)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二)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六人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
  交通肇事未逃逸自首的,轻处15%;逃逸后自首的,轻处10%。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对特大交通事故应判什么罪有所了解,按照规定此时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具体对肇事者的处罚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没有特殊情节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现在物价飞速上升,有的人们名下不止是一套房,一辆车,有的人手
      现在物价飞速上升,有的人们名下不止是一套房,一辆车,有的人手里有资金的时候会买一套房子做固定资金,但是现在政策也是在飞速的更改着,苏州二套房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带您看看 一、苏州二套房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


·逆向停车扣分吗
      逆向停车扣分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2.车身右边缘距离道路边缘不超过零点五米,沿行驶方向停放的规定,机动车在临时...


·开车撞死人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开车撞死人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开车上路撞死人的,一般就是构成了交通事故,并且也涉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此时追究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是一方面,还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赔偿。那么撞死人的该如何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该赔偿。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


·交通人伤事故找不到伤着怎么办?
      交通人伤事故找不到伤者怎么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


·一、交通事故理赔伤残九级需要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理赔伤残九级需要赔偿哪些项目? 赔偿项目: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


·工资2700交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
      现实生活中,我们拿到的工资或许跟平均工资有一定的差距,那是因为我们交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在生活中的作用非常大,公司为你交了一部分,但是我们也要交一部分。那么工资2700交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我们在这里为您简单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资2700交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 总...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当事人首先应按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当事人首先应按规定及时予以报警,交管部门出警勘察现场并进行调查分析后,作出责任认定结论,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责任承担民事赔偿或行政、刑事责任,而受害人医疗鉴定的结果是责任追究和判罚的重要依据,那么,交通事故医疗鉴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1、检验、鉴...


·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超载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车上乘客以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车辆超载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如果因为车辆超载而造成交通事故,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校车由于其用于接送学生的特殊性质,更应该提起相关责任人的重视,那么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


·刑法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构成要件?
      刑法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亦为复杂客体,其不仅会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而且还会由此造成投资者的利益主要是经济利益重大损害。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对证券、期货交易有影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