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使生产遭受了重大损失的,判处3年以上7年之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2倍之下罚金;使的生产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根据其对生产造成的损失的大小,分为三个处罚档次:对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处罚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使的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针对于销售伪劣种子会对农民的生产造成严重的影响,很有可能会对我国的经济造成重大的损害,所以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将会对销售伪劣种子以及农药等相关人员进行严重处罚,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将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罪有什么不同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罪有什么不同1、主观方面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明知是毒品而故意犯罪是两罪的共同点。两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现在,贩卖毒品的目的明确,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没有这种明确的目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牟利是从应然性上来讲的,至于实践中行为人是否牟取...


·监视居住的人会被拘传吗
      监视居住的人会被拘传吗 一、监视居住的人会被拘传吗? 监视居住的人也是会被拘传的,并且,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经一次拘传不到案的,就可以立即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


·有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的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有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的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有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的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


·拒传、假传军令罪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
      在战争年代,军人的天职就是保家卫国,英勇作战。而作战指令关系到战役的成败,军人必须如实的传递军令。如果存在拒绝传递、假传军令的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会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拒传、假传军令罪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拒传、假传军令罪刑事处罚标准是什...


·容留他人吸毒罪怎么认定
      容留他人吸毒罪怎么认定第一,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行为人无论是提供场所、吸毒器具,还是提供毒品,只要是与其他吸毒人员之间没有毒品交易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就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


·出现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
      出现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


·杀人犯逃了二十多年后还判死刑吗
      杀人犯逃避二十年后,已经立案调查的案件犯人依旧会被判刑。杀人案属于恶性案件,在立案调查的案件是没有追诉期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一、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司法机关在查处...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些
      在共同犯罪当中,明确要求了各个行为人都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从而实施了相应的犯罪。假如其中有人是过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话,则此时就无法成立共同犯罪。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做出不同的分类。那到底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


·犯罪未遂和预备中止的区别有几种
      犯罪未遂和预备中止的区别有几种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