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怎么处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一般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怎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如何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
  
  1、对于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无法律依据而共同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而行为人拒不说明毒品的来源、去向,司法机关也难以进一步查证的,在对行为人已经排除了共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可能,并排除了共同窝藏、转移毒品或者共同盗窃、抢夺或共同抢劫的可能性情形下,可以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处理。
  
  2、如果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系同一家族成员,所非法持有的毒品已查清系父辈、祖辈所遗留、他人赠与或者捡拾而得等,即使数额较大,持有时间较长,且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一般也不宜以非法持有毒品的共犯处理,只应对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定罪;但是,如果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均在案件中起着主要作用,并且共同具有为逃避查处而藏匿毒品、转移毒品等恶劣情节的,则可以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
  
  3、如果行为人为吸食、注射毒品者代买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所买毒品数量较大,而代买者又并非为了获利的,可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如果吸食、注射毒品者与代买者之间不存在委托与受委托的关系,是代买者主动为吸食、注射毒品者购买的,前者与后者之间并不成立共犯的关系。
  
  4、两个以上吸食、注射毒品者在共同购买、共同运输或共同储存用于自己吸食、注射的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只对其中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已经达到较大标准的人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没有达到较大标准的,不能定罪;如果两个以上的各自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均已达到较大的标准,也不宜以共犯论处,而应当分别定罪。
  
  非法持有毒品是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犯罪行为的表现或必经过程,可见要区分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走私、贩卖、运输或制造毒品罪存在一定难度。要认定非法持有者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或制造等毒品犯罪,不仅要看行为人是否有主观故意,还要看行为人是否有客观事实,用充分证据予以证明。
  
  


·接到拘留通知书后多久才能放出来
      接到拘留通知书后多久才能放出来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的规定,对抢劫犯罪的处罚一般是3-10年有期徒刑,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对犯罪分子加重处罚。那么您知道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入户抢劫“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


·亲告罪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亲告罪公安不立案怎么办?诽谤罪等亲告罪只要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亲告罪”,公安机关应当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按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处理。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犯罪主体。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刑法的规定,关于环境犯罪的主体,已打破了“个人刑罚观”,除了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还包括法人。(2)犯罪客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犯罪客体,是因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而受到侵犯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


·什么情形下开设赌场罪加重?
      什么情形下开设赌场罪加重? 我们常说要远离黄赌毒,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博的,根据我国的刑法的有关规定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的人员,是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有一些情形可能会导致开设赌场罪加重的,像诱导或引诱青少年或者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处以重刑。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赌博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赌博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如...


·打架摔倒导致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打架摔倒导致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打架摔倒导致轻伤的也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的应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虽然不是殴打对方至轻伤,但是对方的伤情是在与殴斗过程中导致,所以需要负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如何认定并不构成共同故意伤害罪?
      如何认定并不构成共同故意伤害罪? 一、如何认定并不构成共同故意伤害罪? 可以从涉案人员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之中的作用来认定是否不构成共同故意伤害罪,任何不满足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就不能认定为是构成了共同故意伤害罪。 共同故意伤害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 ...


·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
       一、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 1、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2、特征:犯罪构成对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而且是该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需的那些...


·犯新罪已减刑期怎么办?
      一、犯新罪已减刑期怎么办?犯新罪已减刑期应当将原来减额的部分的形式算上,在核心的犯罪行为来进行数罪并罚,如果在减刑考核结束前犯新罪,把原减了的那部分刑期算上与新罪数罪并罚。如果在考核结束后但在原罪处罚结束后五年内犯新罪,新罪按累犯进行处罚,如果符合特殊累犯的不受五年限制。如果已过...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