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满足了什么条件允许破产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满足了什么条件允许破产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破产法对于破产原因采取了两种不同的立法态度,如对国有企业的破产仅规定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时导致清偿不能作为破产原因,排除了因其他原因导致清偿不能实行破产的可能性,这种立法既不科学,在实践中也难以操作。对此,在《破产法(草案)》中将破产原因界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取消了“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的条件。破产界限是法院裁定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但并非所有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均应被宣告破产。各国出于社会政策的需要,通常都规定不予宣告破产的某些特殊情形。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2、3款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二、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二)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企业破产的基本流程就是先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进行债权申报登记,然后进行企业和解或者企业整顿清算。如果自己经营的企业因为经营状况太差而导致需要进入破产程序的话,可以自己弄清楚明白企业破产流程,在进入到破产程序中。但最好的解决方法最好是兢兢业业地经营企业,避免破产吧。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在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今天,很多企业会因为经营不善而申请破产。法院有时也会因为一些原因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当事人会感到比较费解,可能会因此遇到各种各样的不便,那么破产申请裁定驳回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什么情况会使自己的破产申请被驳回,我们为您解答。...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 司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


·破产清算收购资产需要注意什么?
      破产清算收购资产需要注意什么?企业如果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可能会遇到有其他企业想要进行收购的情况。这个时候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就比较多。破产清算收购资产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方面,需要同时注意债权人、企业员工、破产企业和收购企业等多方利益。 ...


·如何成立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的手续是?
      如何成立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的手续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的是激烈的市场竞争。所以有部分企业在这种竞争环境,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亏损严重。一旦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难以为继的时候,公司就会出现停滞状态,经济资源就会浪费并且这样还会使得部分人民的利益受损。所以国家为了稳定经济的发展以...


·企业破产逃债的有哪些现象
      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承担全部债务,然后由老企业宣布破产,甩掉债务。一些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资产,使原来的企业仅剩下空壳...


·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一、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


·民法典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破产适用吗?
      民法典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破产适用吗民法典中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的情节中并不适用,在企业的破产法律规定当中是限制了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的,且特别法的规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法律位阶高于普通法。租赁房屋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即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受到《企业破产法》的调整,并...


·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的债权的影响是什么
      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的债权的影响是什么 破产是欠款远超于收入并且不能及时偿还的公司所做的清算财产的经济活动。一般来说,公司都有几个乃至数十个股东,依靠股东的投资,公司才能在最开始时有资金运营。在公司资金不足时,股东会通过向公司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资金,那么,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又别无他法时,申请破产便是出路之一。申请破产并不是如您相向中的那么容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这费用是多少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


·破产清算中的偿债顺序
      破产清算中的偿债顺序 一、破产清算中的偿还债务顺序 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


·银行如何破产清算?
      银行如何破产清算? 银行破产清算 银行倒闭清算主要的工作债权债务的确认与兑付: 1、储蓄存款的核对与兑付; 2、对公债务的登记与确认; 3、外汇债务的登记、审核与偿付。 总的来说银行破产清算是对账务档案进行接收、储蓄存款审核兑付、对公债务登记、资产负债核对等工作。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