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战时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战时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立案标准
  
  第八十七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第一款)]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提供不合格的枪支三支以上、子弹一百发以上、雷管五百枚以上、炸药五千克以上或者其他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
  
  (四)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
  
  (五)发生在战时的;
  
  (六)其他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八十八条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第二款)]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给武装部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严重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在有些情况下是属于间接杀人,会根据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便不是故意的,只要是给国家或者是他人,带来严重后果的,也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实行犯的犯罪预备形态特征有哪些?
      实行犯的犯罪预备形态特征有哪些???? 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


·有没有刑拘37天还没批捕的?
      有没有刑拘37天还没批捕的 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和刑罚可以折抵出现情况内容如下: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委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不构成共犯的情况有哪些
      对于共同犯罪很多人理解的就是多个人一起实施犯罪,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样其实不一定就能构成共同犯罪。我国相关法律中对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


·信用卡诈骗罪相关法规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在购买大件商品的时候,喜欢刷信用卡,这样可以获得一个免息期,减轻资金压力。当然,在还款日之前,持卡人要按时还款,否则拖欠时间过长,金额较大的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相关法规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刑法知识。一、信用卡诈骗罪相关法规是什么?根据刑法...


·监狱减刑之后还能立功吗
      监狱减刑之后还能立功吗 监狱减刑之后还能立功。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


·如果被认定是盗窃一般拘留多久
      一、如果被认定是盗窃一般拘留多久 一般是三天之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诉法证据审查规定具体是什么?
      应该说所有的司法审判核心都是围绕着证据开展的,所以我国的新刑事诉讼法当中也是明确的将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对于证据审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审判的第一位的。在证据链条上其实发生任何一丁点儿的瑕疵都是不足以定罪的,不过,刑诉法证据审查规定这对于我们您来说也是要了解的一个法律常识问题。 刑诉法...


·职务侵占罪公诉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公诉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有很多的刑事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公诉和自诉最重大的区别就是,自诉案件一般都是只有受害者提起诉讼的话,我国人民法院才会处理。但是公诉案件不是这样的,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犯罪,即使没有原告,人民检察院也会依法处理的,职务侵占罪也是如此。那...


·有期徒刑可以不用坐牢吗?
      有期徒刑可以不用坐牢吗?有期徒刑是可以不用坐牢的,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即,不收监执行,放在社会监督改造。《刑法》还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有期徒刑折抵刑期是如何操作的
      我们发现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判刑之前先行被羁押了的话,那一般在判刑之后都是会进行刑期的折抵的。那其中有期徒刑折抵刑期是如何操作的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折抵刑期是如何操作的 《刑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管制的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