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一、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缓刑过后一般就不再执行拘役了,除非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考验期内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会马上撤销缓刑考验期的,而不是等到缓刑考验期结束以后再去执行原判罚。所以,用不用执行原判罚主要取决于罪犯本人,缓刑考验期内要遵守的规定,到时候都会通知罪犯的。
  
  


·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一、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


·适用缓刑要求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这就是我国的缓刑制度。适用缓刑,体现我国刑法宽严相济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法治理念。但是并非任何犯罪均...


·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


·贩毒多少克可能被判死刑
      贩毒多少克可能被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


·刑事案件中量刑和实判相差多少
      刑事案件中量刑和实判相差多少 一、刑事案件中量刑和实判相差多少? 量刑和实判相差多少要等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以后才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


·单位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种经济类型的犯罪也在渐渐兴起,较为常见的就是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利用我们想要投资获利的心理,来骗取我们的钱财。对于实施这种犯罪的单位和个人,我国《刑法》给予了不同的处罚方式。那么,单位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接下来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集...


·故意伤害致两人轻微伤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致两人轻微伤怎么判刑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如果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只是造成了对方轻微伤的话,此时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换言之故意伤害轻微伤不会被判刑。但这并不代表不会受到其他的处罚。...


·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到最后肯定是犯罪嫌疑人必须要坐牢的,这也是整个案件当中当事人要承担的最为严重的一部分法律责任。其实不仅只有受害者比较关心犯罪嫌疑人最后的量刑标准,作为非法集资的当事人跟其家属肯定在案发以后也特别的关心,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您就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认识一下...


·强奸罪在第几条 强奸罪如何认定
      强奸行为在我国也是属于很严重的一种暴力性犯罪,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其实往往会对受害女性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这个时候行为人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同时还有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需要承担。而在《刑法》中对强奸罪的量刑做出了规定,那强奸罪在第几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诈骗罪类型都有哪些 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诈骗类犯罪可以说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犯罪了,与盗窃罪一样,这也是对公私财产侵犯的一种犯罪,因而在定罪、处罚的时候其实都会更多的考虑到实际侵犯的财产数额。而在我国,诈骗罪中还涉及到了不同的类型,那究竟诈骗罪类型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诈骗罪类型都有哪些诈骗罪: ...


·拘役可以无犯罪证明吗?
      拘役可以无犯罪证明吗? 一、拘役可以无犯罪证明吗? 不能 不能。理由如下: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曾经被判处拘役刑的,说明曾经犯过罪,既然犯过罪,有犯罪记录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 《刑法》对拘役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