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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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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第一、当事人提出权利主张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者是作品中具有版权性的部分。第二、该作品完成日期早于商标注册日期。第三,主张权利人为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第四,在后商标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第五,商标注册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第六,商标注册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二、著作权与商标权有什么不同?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从分类方面讲,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两大分支。从权利的特性方面讲,著作权与商标权有以下区别: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2、在权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权的取得一般为自动产生,商标权的产生则需国家行政机关的确认。3、在权利的标的物方面,著作权的标的物为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商标权的标的物为使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4、在权利的独占性方面,著作权中两人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商标权则具有相当强的排他性,不仅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相同商标,而且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近似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权利的独占性更为明显。关于商标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形是根据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案例分析出来的,可是我国法律制度中对商标侵犯他人著作权并没有什么详细的规定,设计商标之前,要尽量避免出现这种跟别人著作权作品相类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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