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著作权损失赔偿范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确定著作权损失赔偿范围?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这里说的损害,包括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称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实际得到的利益(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没有得到。2、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因此只造成受害人伤、残、死亡而没有因此造成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加害人其他法律责任,而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侵害人身权利而引起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工资等)时,加害人亦应全部赔偿。3、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在我国,凡加害人经济状况较好,有赔偿能力时,就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全部财产损失;如加害人的经济状况确定不好,令其全部赔偿势必使加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陷入困境时,而应在做好受害人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减少赔偿数额。这不是对全部赔偿原则的否定,而是对全部赔偿原则的必要补充,使必要与可能有机地结合。这样做既维护了法纪,又切实可行,使受害人的权益真正得到保护。二、怎么计算侵权损害赔偿费用在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上,我国制定的总原则是: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抽象损失采取“定型化赔偿”。“具体损失”就是: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或实际减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换价值计算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而“抽象损失”则是:因劳动能力丧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评价的未来收入损失。如: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死亡补偿费采取定型化赔偿,设定固有的标准和期限。此外,对赔偿金的支付采取一次性赔偿和定期赔偿两种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赔偿为原则,定期赔偿为补充。其中,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赔偿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超过原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权利人仍没好,其可以申请法院根据情况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现实生活当中著作权侵害是可以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肯定是需要要求对方赔偿的,毕竟这是一种侵权行为。此时赔偿的数额如何来进行确定,就需要严格把握法律当中所确定的原则,也就是损失全部赔偿原则。
  
  
  


·商标权的转让合同格式范文
      商标权的转让合同格式范文 商标权是商标权人独自享有的权利,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应干涉。但是商标权具有财产权益,可以转让给他人,当然需要签订一份商标权转让合同,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推荐一篇商标权的转让合同格式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权的转让合同格式范文 转让方:______...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久的时间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久的时间商标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间。(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


·产品专利侵权怎样处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二)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专利...


·著作权保护期是否应延长?
      著作权保护期是否应延长?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对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作了规定,即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作者的人身联系最为紧密,即使是作者死亡后,他人也不得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享...


·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
      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 一、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是: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这九个步骤。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通常不需要经过早期公开、实质性审查阶段而直接进入公告。申请是第一...


·注册商标侵权赔偿怎么计算
      注册商标侵权赔偿怎么计算《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2002年1月1日施行,并经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是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


·商标侵权纠纷时效是多久
      商标侵权纠纷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权利被侵害后,应在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超过法律规定的有...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内容有哪些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内容有哪些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但是很多人并不能分清楚什么是无形资产什么是有形资产。那么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的内容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 二、商标权内...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啊?
       一、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啊?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许可人直接向商标提出申请。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需要准备《许可使用合同》;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申请书》。 ...


·商标无效产品能否销售?
      商标无效产品能否销售?商标无效产品不能销售了,因为商标无效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产品和商标的使用都可以依法进行,但商标无效以后的产品可能就不能正常的销售了,因为有些产品要求必须要有注册商标才可以正常销售。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