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个孩子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2个孩子家暴离婚孩子归谁?家暴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决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法院判决抚养权的依据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综上所述,家暴跟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之间并无直接关系,如果对方的脾气秉性特别的恶劣,法院就有可能把抚养权判给自己,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想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就要尽可能的证明自己比对方更适合抚养直接孩子。
  
  
  


·作为一个后妈有抚养义务吗?
      作为一个后妈有抚养义务吗? 在日常的印象中,后妈都是恶毒的象征。很多人离婚后会带上自己的孩子,就会成为孩子的后妈。而且作为孩子的后妈,在道德观念中,也是需要对孩子的日常生活进行照顾的,也需要尽心的去照顾孩子。那么,作为一个后妈有抚养义务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


·离婚纠纷中法院调解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纠纷中法院调解后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纠纷法院调解后多久时间内可以反悔? 只要在法院制作的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协议就生效,没有反悔期限,也不能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


·一个小孩的抚养费为多少钱?
      一个小孩的抚养费为多少钱?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


·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 起诉离婚去哪里
      很多人都知道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而此时涉及到官司了自然是由法院做出判决。但我国的法院很多,就导致不少想要诉讼离婚的夫妻搞不清楚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


·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在离婚之后,拒绝支付相应的孩子的抚养费用的话,那么另一方是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来说,如果丈夫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也是不行的,那么,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在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一、结婚后老公不抚养...


·在我国离婚官司不应诉会怎样
      其实多数人在离婚的时候,首先选择的离婚方式都是协商解决的,只有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姻关系。当原告方将相关的材料提交到法院以后,法院如果决定要受理的话,就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要求原告和被告到庭审理婚姻关系。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离婚官司不应诉会怎样? ...


·我们国家为了对环境保护和调解自然资源制定了一个社会抚养费
      我们国家为了对环境保护和调解自然资源制定了一个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对于环境的治理来说是有着非常大的作用。其实每个地区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其实都有所不同,因为这是结合着当地的种种条件来规定的。那么江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何规定呢? 江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 第一条 为了规范...


·近亲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近亲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近亲结婚,在目前根据我们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这是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必须要对于这种情况来进行禁止,毕竟近亲结婚是会影响到下一代子女的健康发展,所以考虑到下一代孩子的健康发展,必须要近亲属之间结婚。除此之外的话,存在着重婚的这种现象,...


·新《民法典》规定哪种不能离婚?
      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哪种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导致农业受到一些损失,这时候就需要对农业损失进行鉴定,进而获得农业损失赔偿,那么农业环境污染损失鉴定去哪里做?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业损失鉴定到哪里做 到当地农业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