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一、汇编法条不受著作权保护吗?
  
  汇编法条只要确定是独立作品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二、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下列形式的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作品受到保护的期限为多久?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综合上面所说的,汇编法条就是属于保护汇编作品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此作品只要满足了独创性,合法性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的,所以,在被法律保护期间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作者的合法权益,不然就会承担起相应的赔偿。
  
  
  


·著作权保护期是否应延长?
      著作权保护期是否应延长?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对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作了规定,即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作者的人身联系最为紧密,即使是作者死亡后,他人也不得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享...


·网络视频版权保护
      网络视频版权保护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传播也成了现代社会人们快速获取信息的途径之一,每天都有大量的内容在网络平台上更新。许多人喜欢在互联网上搜索自己喜欢的视频进行观看,但是网络视频的播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网络视频版权保护的相关内容就行具体介绍,希...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与普及,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的便利,当然网络这一个环境也是犯罪行为生长的温床,不过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在我国,就算是在网络上进行违法犯罪的事情,也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在网络上最常见的一种违法的行为就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这种行为我们在生活当中可能非常难意识到...


·两个商标差一个字算侵权吗
      是的,很可能构成侵权,属于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商标无效宣告期间侵权怎么办?
      商标无效宣告期间侵权怎么办?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二是工...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是多少?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是多少?没有具体的标准数额;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


·公民的著作权不可以继承吗?
      公民的著作权不可以继承吗?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但是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如作品的稿酬,出版、改编、上演作品所得报酬等,则可列入遗产发生继承。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著作权人时,其财产权利不属于公...


·好商标转让需要多少钱?
      好商标转让需要多少钱 一、好商标转让需要多少钱 商标的潜在价值就是商标在市场上的反应,转让的商标一般都是企业使用过的,所以在市场上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影响力,影响力的大小就是决定商标价值所在,包括影响力的范围,这需要我们根据商标实际情况和自身产品和营业范围来自行考虑。 商标转...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如果规定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的公民的权益,那么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如果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呢?按照相关的规定,是指一方可以许可其他一方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区,实施专利技术而签订的合同,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 一、主要内容 专利实施许...


·哪些原因会导致专利权终止
      哪些原因会导致专利权终止 一、哪些原因会导致专利权终止 1、专利权期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2、专利权...


·商标异议可以使用吗?
      商标异议可以使用吗? 一、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