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结婚彩礼可以拿回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没有结婚彩礼可以拿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二、离婚返还彩礼时,生活困难怎么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对于彩礼的给予是属于民事行为的体现,对于彩礼的金额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退换彩礼有一定的规定的。律师表示,彩礼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按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贵重财物。彩礼数额多数是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协商确定,法律上并未限制彩礼数额。
  
  
  


·现在按国家标准抚养费多少
      在我国,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的问题,国家对于这一方面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抚养费的问题,在国家的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抚养费也会有所变化,那么现在按国家标准抚养费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


·法律上对因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夫妻双方大部分都是自由恋爱而结合到一起的。男女双方都追求和谐、坦诚的夫妻关系。但是如果有一方在婚内出轨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的分配还是按照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吗?本文对因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法律上对因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一方出轨离婚不影响...


·非法转夫妻财产移如何处理?
      非法转夫妻财产移如何处理?非法转夫妻财产移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


·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标准
      财产公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两者在内容和法律后果上没有区别,且均是对双方的财产归属进行认证。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标准”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标准 办理事项:公证收费 公证费是公证机构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按照标准向当...


·小三能起诉男方重婚吗?
      小三能起诉男方重婚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二、重婚罪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支付抚养费是多少?
      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所以我国格外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在离婚案件中,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对未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以确保其能够健康成长。可是,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支付抚养费是多少?我们下面将会为您解答。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支付抚养费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年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年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


·婚姻存续期间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是一点婚姻关系破裂,原来的共有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协商沟通后,进行分割。分割是建立在双发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接受不公平的财产分割。那么,离婚房屋析产单独所有的规定都有哪些? 什么是离婚析产? 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有的人认为要是自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同时又没有证据的话,法院肯定是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因此也就造成很多有离婚打算的当事人没有起诉离婚。那一般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