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月,月利率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借款人(签章):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二、借条诉讼时效是多久?个人借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1、注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2、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3、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而不是大部分人认为的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借条在书写完毕之后,具体的借款情况可以通过微信转账,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是现金交货都是可以的,至于采取哪一种方式都需要留存相应的证据,比如说通过现金交付的,最好要有证人在现场。
  
  
  


·合同无效后合同的违约条款还有些吗
      在我们的认知中,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东西,是双方共同达成的一种认知。那么所有双方经过彼此沟通商量约定好的条款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吗?未必,如果该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或者一些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这时候这份合同就会失去法律效力,有时因为合同也会因为严重的误解而使它的效力处于待定的...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由于民间借贷大多都是熟人或者熟人介绍的人之间发生的借贷,很多的出借人碍于情面选择不签订借款合同,即使签订借款合同也只是走形式,合同的内容很不明确,这样做看似保护了情意,实则埋下了发生纠纷的风险。那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也就是说怎样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下文会...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恶意转移行为可以不?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转移离婚财产行为可以不?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民法典二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债务人夫妻二人的财产分割是双方约定完成的,而非法定的划分标准,故债务人为转移财产而净身出户以...


·离婚欠父母的债务需要还吗?
      离婚欠父母的债务需要还吗?需要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


·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效力有哪些
      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效力有哪些?现代经济的复杂性让个体之间更容易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其流转更是不同于以往。现代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仅可以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流转,更可以在第三人之间转让,这种方式即为债权转让。这虽然方便了现代日益快捷的经济生活,但在这过程中有一个环节却是必...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 一、借贷纠纷债权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


·私人企业算挪用公款吗
      私企员工挪用款项不算挪用公款。私营企业挪用款项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而签署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
      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而签署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类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这也是我国私法意思自治原则所决定的。当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方房屋的所有权后,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房屋的所有人会将房屋进行买卖,在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之后,房屋买卖的行...


·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
      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通常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容易发生争议与赔偿问题,因此往往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事先签订一份合同赔偿方面的条款。那么究竟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国际贸易的索赔条款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异议和索赔条款;一种是罚金条款。 一、在一般商品的...


·夫妻离婚了债务要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了债务要怎么处理?如果夫妻本身有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债务做出处理的,不然也是不能顺利离婚。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夫妻离婚了,这个共同债务要怎么处理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