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吸毒被拘留工厂可以辞退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员工吸毒被拘留工厂可以辞退吗?员工吸毒被拘留工厂不一定可以辞退,若是吸毒职员还存在以下情形,工厂就可以辞退:《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怀疑员工吸毒被抓可以辞退员工吗?用人单位怀疑员工吸毒被抓可不可以辞退员工以及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 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可以辞退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等类型的职员,贩毒被拘留显然不是受到了刑罚,故此该职员是否可以被辞退,只要是看公司的章程里面是否规定了不允许职员吸毒,若是有此方面的规定,那么该职员就极有可能会被辞退。
  
  
  


·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木工施工是建筑工程中一
      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木工施工是建筑工程中一项重要的环节,一些人为了把控木工施工项目的风险,通常选择签订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合同来作为防范风险的手段。那么,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合同怎么写?我们在下面给您做了一个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建筑工程木工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存在的基础,一个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才能使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但是由于没有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等原因,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依旧是较为常见的。且按照受损程度,可以将工程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等级的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不一样的,今天我...


·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虽然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合同两者在浅意上是一样的,就是说明不能再之前所在的企业中继续工作了,但是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例如相应的办理程序或者的公司应给劳动者的奖金或是补偿金等等。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的分析一下两者的区别。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


·一、给老板干活不开工资应该怎么办?
      一、给老板干活不开工资应该怎么办?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2、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


·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
      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我国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非常高,在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验上,有着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原因是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再到投入使用后的安全问题,同时对工程质量标准,有着不同的划分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那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


·被拖欠童工工资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不得招录童工,使用童工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是,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了不得使用童工,但有些企业仍然会选择顶风作案招收童工,招收童工就罢了,还不给童工发工资,不得不说良心确实坏到了极点,那么,被拖欠童工工资该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一、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


·员工食堂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员工食堂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食堂承包已经成了许多单位的选择,在承包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很多,比如承包商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合同中应该写明哪些事项等等,那么今天律图的小编就员工食堂承包注意事项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员工食堂承包注意事项有哪...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可到单位所属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解散,应与职工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任何工程都需要去检验质量,因为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日后投入使用中的安全性,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的检验更加严格,因此有很多关于质量检验的规定,其中有关于对检查的内容以及方式的详细说明,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现在,很多公司和工作者之间因为缺乏劳动合同而需要向法律寻求帮助,例如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怎样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如何办理?? 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必...


·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具体?
      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有哪些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