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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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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1)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周期不同
  
  发明专利申请周期长达2-3年;而大多数实用新型专利批准时间都在1年以内。
  
  (2)两者技术要求不同
  
  发明专利:强调突破性、独创性、新颖性,是对某一技术方案的突破性升级或创造。你要说明你与现有技术产品方案的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结合提出新的技术方案,在技术突破和技术水平上处于较低水平,但却有实际实用的价值。注意很重要一点是有实用价值。
  
  (3)两者后期维权的情况不同
  
  因为呢,发明专利相对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力度更大,而且审查形式会进行实质审查,在后期专利维权上会占很大的优势,而实用新型专利往往会因为没有事前审查,可能就会被申请判专利无效。
  
  (4)保护时间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时间是20年 ,而实用新型专利只有10年。注意保护期限是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5)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实体特征,比如外观、形状、结构以及组合位置关系等。
  
  发明专利:除了可以保护实用新型专利的实体外,还可以保护非实体方案,比如新材料配方,新方法步骤等。
  
  二、怎么申请发明专利
  
  1.验收阶段:
  
  如果满足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期,提供申请号,并在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如果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通常情况下,将在2-3个工作日内收到电子版的接受通知书和支付申请费的通知书/减费批准通知书。
  
  2.初步审查阶段:《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审查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我个人认为考官将检查以下内容,欢迎补充:
  
  (1)发明的标题通常不应超过25个字符。在特殊情况下,化学领域的发明最多可以包含40个字符。
  
  (2)请求书,说明书,保密审查请求(如有),实质审查请求(如有)和专利代理机构授权书(如有)中的发明名称是否一致。
  
  (3)规范的摘要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它可以包含本发明的化学式。
  
  (4)抽象图(如有)是否为描述中的图之一。
  
  3.公告阶段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通过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本法规定的,自通知之日起十八个月届满后予以公告。申请日期。要求及早宣布其申请。
  
  4.实质审查阶段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随时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要求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要求在期限内进行实质审查,则该申请被视为撤回。当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时不要忘记支付实质审查费用!
  
  5.授权阶段
  
  这么久以后,我终于授权了!在“注册程序通知”中指定的期限内迅速支付授权注册费,年费和印花税!
  
  6.年费的支付
  
  授予专利权的年份之后的年费应在前一年的期限届满之前支付。专利权人未缴清或者未缴清的,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到期之日起,将六笔费用通知专利权人。同时收费;滞纳金的金额是根据每月超过规定付款时间的滞纳金的金额加上当年全部年费的5%计算得出的;逾期未缴的,专利权在缴纳年费后失效。在日期终止。
  
  实用新型与发明本质上没有区别。凡可以申请实用新型的,都可以通过申请发明去保护。但反过来不行。按规定,方法工艺类的技术、配方之类的不能申请实用新型,只限产品结构类的技术可以申请实用新型。详细情况请查专利审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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