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领证怎么才能婚姻无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领证怎么才能婚姻无效?
  
  一、领证怎么才能婚姻无效? ?
  
  1、必须具有法定情形: ?
  
  (1)重婚的; ?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
  
  (4)未到法定婚龄的。 ?
  
  2、必须由特定的人提出申请: ?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利害关系人依据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
  
  根据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
  
  二、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
  
  (1)管辖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2)审理与裁判: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
  
  针对于婚姻无效,必须是要满足在民法典之中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中才能够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满足民法典之中对于婚姻无效的条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申请。要求宣告此段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也可以双方直接进行协商离婚将此段婚姻结束。
  
  


·结婚十年后离婚财产分配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结婚十年后离婚财产分配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离婚诉讼状 原告:李××,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王××,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


·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在我国成立之后,人口数量急剧上升,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我国本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制定了计划生育,赋予那些在计划范围内出生的婴儿,父母需要按照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2017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 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2017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也可以立遗嘱,如果这个独子(女)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有人在世的话,一旦父母死在四老前面,四老就可能和这个孩子争夺遗产。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注】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一、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二、最应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几类人: 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积蓄,有的还会有房屋、汽车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产生经济纠纷,双方或一方婚前财产较大的再婚家庭应当做婚前财产公证。...


·离婚财产保全申请费用是多少?
      离婚自古以来就是存在的,只是在以前女性的权利基本上没有就只是单方面的休妻,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追求的是法制和平等,如今的离婚是需要走法律程序,保障双方的利益,那离婚财产保全申请费用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财产保全申请费用是多少? 若夫妻双方无...


·在我国离婚孩子抚养费谁支付
      在当今社会来说,抚养一个孩子对父母双方来说往往付出的心血都是比较多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本身就会给孩子的心理带来一定的阴影,所以孩子在离婚以后,就更需要来自父母双方更多的爱。不管孩子实际上的抚养权归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都不应该随着夫妻离婚的关系发生变化。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


·怎样提出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无过错方来讲也是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而这里面就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但很多人可能在离婚的时候是不知道要怎么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


·一、威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威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对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男方可以要求返还。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支出的抚养费应否返还则没有定论。婚姻法规定了只有亲生或收养父母才有向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形下,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