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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与答辩应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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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辖权异议与答辩应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一、管辖权异议与答辩应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3)写明答辩事由。
  
  2、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3、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二、管辖权异议要在什么时候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根据规定,如果被告方对管辖权问题有异议的话,应该在递交答辩状的时候,在答辩状当中写清楚,递交答辩状也是被告应诉的表现形式,不过,无论被告是否递交答辩状,也都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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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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