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企员工休完产假就辞职合法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私企员工休完产假就辞职合法吗休完产假就辞职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根据我国《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聘用合同。二、休完产假还能再休年休假吗?从政策层面讲,《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单方面说因为产假时间长,年休假就不再享受了。事实上,劳动者享受了某些假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安排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根据上述规定,请事假、病假以及享受寒暑假的职工,具备相应条件后,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产假显然不在其列。事实上,这两个假期是完全不同的。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享有的休假权利;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者,根据其累计工龄享受的一定时间的带薪年休假。由此可见,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所有符合条件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的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这也就是说,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是,对于年休假时间点的选择权归属问题,应当根据情况确定。如果是当年假期当年安排,用人单位有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时间点的决定权;如果是跨年度安排,就应当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其参保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其公司停发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由女职工的公司按照女职工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离退休还有三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离退休还有三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可以续 ?通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有期限限制,所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需要及时考虑续签或是做其他,一般公司不签或是降低劳动条件的,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有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到现在离退休只有三年了,现在要是离职了,会很难找到其他工作,所以有...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上班?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上班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正确的做法是依照用人单位规定,提前一段时间提交书面辞呈,约定离职时间,之后跟公司后续接替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


·一般劳动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后
      一般劳动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但此时并非一定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满足相关法律中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自然此时合同成立了也是不会生效的,也就不会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障。就无效劳动合同来看,如果是有单位原因造成的,同时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话,则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无效...


·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一、工程款纠纷的类型 工程款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 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


·劳动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的利弊?
      现在厂商在雇佣劳动工人时,常会和劳动者签约两种类型的劳动合同,分别是(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和高底薪低提成的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不同的工作类型适用不同的劳动合同类型,但是许多劳动者对于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弊端缺点却并不了解,导致在选择工作时有些许的迷茫。接下来我们就主要...


·加班回家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加班回家出事故算不算工伤?加班回家出事故并不一定算工伤,具体分析如下: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可以认定工伤的范围。在这一条中,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三个要件...


·人身伤害劳动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
      人身伤害劳动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单一内容,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的约定。 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形式上要求纸质...


·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吗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包必须招投标。但法律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采购需要进行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则达到该标准的工程项目一律需要进行招标。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员工诽谤公司寻衅滋事应该怎么办?
      在当代社会,每个人到了法定的年龄都会为了谋求生活而去工作,在职场这个大环境中,最容易出现的就是员工和用人单位的纠纷了,如果一个单位的员工对公司心存不满,就会有很多过激的行为,比如挑衅公司。那么,员工诽谤公司寻衅滋事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员工诽谤公司寻衅滋事应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