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妻子离婚主动退了彩礼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妻子离婚主动退了彩礼可以吗?妻子离婚主动退了彩礼是可以的;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情况:(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二、减少返还数额的情形内容有哪些?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综合上面所说的 ,彩礼是由男方给女方,只要在女方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之下,男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在离婚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话,那么就需要有合法的条件才能被认可,如果女方主动的归还,那么这种行为就不会因彩礼而引起各种纠纷。
  
  
  


·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不法分子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造成被害人家庭妻离子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此类拐卖行为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即拐卖妇女儿童罪。一旦构成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所以准确地认定该罪就显得尤为重要。那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拐...


·哪些情况下只能起诉离婚
      存在哪些情况只能起诉离婚,而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我们知道打官司,原告都需要到被告第法院起诉。但是现在人们为了生活外出打拼,实际居住地都与户籍地不同。这时候,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只能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


·一、家长如何规避网络赌博对孩子的侵害?
      一、家长如何规避网络赌博对孩子的侵害? 1、家长方面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防赌观念,让学生明白赌博的危害性,引导正确的消费观,过问学生零钱用途,预防不正当开支; 2、学校方面应根据中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加强管理,以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提高他们对赌博行为的警惕性; 3、有关部...


·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应作出妥善的处置,以尽量减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如果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费归属女方,那么男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那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


·提起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是我国常见的诉讼种类之一,一般来说人们都想快速结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希望法院可以尽快开庭审理作出生效的判决书,同时也希望能节约离婚的成本。一般来说,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手续的费用 1、法院费用 离...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1、灾害损失险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


·一、离婚不离家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不离家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不离家”是夫妻双方离婚后,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仍然居住在一起的现象。 近几年来,北京等各大城市纷纷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根据政策,一些户籍不在本市的当事人已经没有在本市购买房屋的资格。若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住房判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已经没有购...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怎么上户?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怎么上户女方未离婚和别人生孩子同样是可以上户口的。女方没有离婚就和别人生孩子构成重婚罪,和别人生的孩子属于非婚子女可以上户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


·户口不在同一个省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户口不在同一个省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一、户口不在同一个省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


·“净身出户”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变动。
     在离婚案件中, 对于不忠方净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