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
  
  1、男女双方都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因为结婚是属于身份行为,很多国家会要求必须当事人到场。
  
  2、要达到法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男性要在22周岁及以上,女性是20周岁及以上。结婚自由虽然是权利,但是必须要满足法定年龄,这属于强制性的规则。
  
  3、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必须要一夫一妻制,婚姻平等。毕竟这已经不是古时候,如果不是按照这个制度,那么就是犯了重婚罪,要负法律责任的。
  
  (二)证件:
  
  领结婚证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领取结婚证,具体为:
  
  1、中国公民在中国结婚的必须两个人一起到一个人那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记得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可以由所在居委,村委开证明。
  
  2、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和外国人结婚,两个人要一起到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中国公民要带上本人户口本以及户口所在地出示的基本信息情况比如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以及婚姻情况。外国侨民要带上护照,《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出示的基本信息情况。外国人要带上护照或国籍证件,《外国人居留证》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三)流程:
  
  1、领表
  
  将双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原件准备好,两个人一起到领表的地方,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会发一张表,里面主要填写一般资料(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等)。
  
  2、登记
  
  在婚姻登记室外面等候,叫到号码后进入对应的座位,工作人员会问一些简单的问题,然后发给每人一张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后,工作人员要求男女分别先后站立,念声明书。工作人员会把两张结婚证交给新人并送上祝福。交费9元。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都是之前夫妻是诉讼离婚的,因而有的人就认为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可能之后就无法变更抚养权了。那究竟夫妻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


·一、抚养费减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抚养费减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


·夫妻财产查询申请书怎么写?
      夫妻财产查询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申请事项:申请法院调查 财产证据。事实与理由:申请人 起诉 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离婚前,被告已有意转移其名下财产及拒不提供其名下财产数额。被告以个人名义财产因属于特定机构保管或因存在客观原因,申请人无法自行收...


·一、夫妻共同财产另行起诉合法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另行起诉合法吗? 夫妻共同财产另行起诉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暂时不进行财产分割的,可以后续进行财产分割起诉。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是否在共同生活的版区域对外宣称是权“夫妻”,同时周围群众是否也认为他们就是夫妻来判断,如果是那么就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依照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罪是...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立遗嘱时子女可以不在场。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如果立遗嘱人是65岁以上的老人,最好有医院出具的意识清晰证明,如果没有证明,需要所有子女在场签字确认。立遗嘱最好找律师见证,这样遗嘱的效力不会轻易被撤销。《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


·协议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协议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


·一、离婚案件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吗?
      一、离婚案件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抚养费可以减少吗,能否减少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是父母支付给子女用于生活、学习的必要费用。子女抚养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当力不从心时,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抚养费有件减少,肯定也有增加的时候,那么子女何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


·起诉离婚是到民政局吗?
      起诉离婚是到民政局吗起诉离婚是不需要再去民政局的,很多朋友对于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知道的还不是很多,当遇到需要此法律时都会有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离婚案件算是家长便饭了,每天都会有很多人咨询。也会有很多因为要离婚起诉对方到民政局去起诉的朋友,结果走了不少冤枉路。二、诉讼离婚的流程1、...


·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判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判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