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入室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众所周知,入室抢劫属于严重犯罪行为,其主要原因在于“入室”这一行为的恶劣程度,那么如何认定入室抢劫呢?入室抢劫的判定标准又是什么?的我们根据分析相关法律法规,为您阐述这一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
  一、入室抢劫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入户抢劫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户”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为人进入了住宅院内,也应视为“入户抢劫”。
  人户抢劫的犯罪分子的入户行为,在实践中往往是到居民住宅破门撬锁,危害非常严重,这种入户行为本身就已构成本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由于抢劫罪的入户行为是其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的一部分,根据《刑法》处理牵连犯的一般原则,只以抢劫罪一罪从重处罚,不必再以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并罚。
  二、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也就是说,入室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述内容是我们对“如何认定入室抢劫”这一问题的解答,综上可知,入室抢劫认定的关键在于入室这一行为,必须具有符合室内的客观特征,同时有入室的非法性,抢劫目的要与入室行为成先后的因果关系,才能判定为入室抢劫。


·江西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江西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多少?1、盗窃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盗窃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盗窃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


·单位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单位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位拒不执行判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


·走私多少量的海洛因判死刑
      走私海洛因50克以上的,法定最高量刑就是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


·1、刑事处罚
      1、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行贿10000元怎么定罪
      一、行贿10000元怎么定罪?行贿1万元也有可能按照行贿罪定罪,行贿罪的追溯标准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


·法律上规定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很多刑事律师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立功这个辩护方向,而一旦能够认定犯罪分子具有立功情节的话,那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其实对其是很有利的。那具体来说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遗弃罪的定义是如何规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虽然在我国古代并未有遗弃罪这一罪名,但我国自古提倡孝敬父母,对于违逆父母的行为的惩罚力度也是比较大的,故而遗弃罪的发展史是比较悠久的。但是对于那些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来说,不知道遗弃罪的定义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遗弃罪的定义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


·强奸罪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不是就会判刑?
      一、强奸罪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不是就会判刑?对强奸罪嫌疑人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审判结果,判不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被批准逮捕之后,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可能性相对讲比较小,因为一般情况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才会批捕。只有在检察...


·过失决水罪如何认定
      实践中,要是行为人故意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话,那么就会构成决水罪。而要是主观上存在过失的话,则构成的是过失决水罪,这也是我国《刑法》中单独规定的一种罪名。那么实践中过失决水罪如何认定,构成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过失决水罪如何认定 (一)过...


·黑龙江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对于职务侵占犯罪来讲,法律规定只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由此可见此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而在此罪的量刑上面,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作出更加详细的量刑。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黑龙江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


·醉酒驾驶撞伤人怎么判刑
      如果是轻微伤不构成犯罪,那么驾驶人将被罚款1000到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赔偿伤者医疗费等赔偿金。如果是致死或者致人重伤的,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承担伤者医疗费以及其他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