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根据是已经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失和他人的人身损害,损害程度越重,意味着相关责任主体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越重,若造成他人失去生命的,则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承担刑罚。
  
  二、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
  
  


·一、工伤待遇的内容?
      一、工伤待遇的内容有哪些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


·建筑工程一切险什么时候购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什么时候购买?怎么购买? 1、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


·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
      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劳动逆向派遣是企业为了逃避对员工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选择的一种用工方式。员工在企业工作,企业应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让员工正常享受应得的权利。但企业却利用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规避了应承担的义务,使员工的利益受损。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我们通过以下劳动逆向派...


·员工的加班工资能用来考核吗?
      加班工资能用来考核吗?考核奖和加班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主要是基于考核制度,干的好拿的多,干的差拿的少,加班费是劳动者正常工作之外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费用,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考核奖就是单位对职工的业绩、成绩、作业等进行评定和考察。根据考核等级的顺序进行奖励。各个单位不同,考核...


·装修工程质量鉴定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在完成修建以后,一个好
      装修工程质量鉴定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在完成修建以后,一个好的装修,有品位的装修,可以说能从各个方面提升整个建筑工程的美观性和整体价值。所以说装修工程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装修工程在完成以后,严格上来说都是有着比较专业的鉴定项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装修工程质量鉴定都...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


·高级经理人误工费高级经理人根据我国的相关误工费用
      高级经理人误工费高级经理人根据我国的相关误工费用标准进行赔偿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补偿多少?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补偿多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


·一、追尾的士有没有误工费,要求误工费是合理的吗?
      一、追尾的士有没有误工费,要求误工费是合理的吗?追尾的士是可以要去对方赔偿误工费的,这一做法是合理的。如果追尾的事故对方是全责,如果人员有伤害,并且住院治疗,法律规定是有误工费的;如果没有人员受到伤害,仅仅是车辆受损,是没有误工费的,但由于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可以赔偿停运损失。二...


·一、法律规定股东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法律规定股东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股东如果在公司任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


·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具体指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具体指的是什么 劳动报酬(Labor remuneration)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