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一、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原则上分几次借钱的话也能只打一张借条,只需要在借条中写清楚,借款是分好几次借给当事人的即可,不过,像这种状况,还款方式也是由双方协商的,比如钱虽然是分好几次借出去的,还款时间是统一的,当事人就要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内还款。
  
  


·2023欠钱3千多不还怎么办
      欠钱3千多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会优...


·公积金贷款审核完多久到账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公积金贷款银行放款时间一般需要3到4个月的时间。银行按公积金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复核,公积金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


·借钱的时候借条不能写成欠条吗
      借钱的时候借条不能写成欠条吗 一、借钱的时候借条不能写成欠条吗? 借钱的时候借条不能写成欠条,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 1、定义不同 (1)借条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 (2)欠条指债务人应...


·一、醉驾立功罚款标准可以减少吗?
      一、醉驾立功罚款标准可以减少吗?不可以,罚金标准和立功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罚金应当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缴纳,可以一次缴纳,也可...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承担清偿责任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承担清偿责任?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依然要还款,因为只要签署了共同借款的合同,那么贷款发放成功后,不管其中一个或者几个借款人未使用,都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必须依据当初签订的合同办事,否则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根据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 如果死者生前在银行存款是以定期的形式存的,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那么这笔钱在到期之后就会自动转存,转存的利率按照到期日银行官方挂牌利率进行计算。如果这笔钱没有人取出来,那么它就会一直转存下去。 第二、死者的存款是定期,但没有约定到期自动转...


·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要怎么确定
      在实践中,作为被继承人,您在继承祖辈遗产同时,可能还会继承其遗留下来的债务。这时,您需要知道的就是自己继承的债务的范围。那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应该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呢?简而言之,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要怎么确定?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要怎么确...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具体有哪些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具体有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


·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债权债务法,债权人取得债务偿清有两种情况,一是当债务人在世时,债权人采取合理的追债并走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流程;二是当债务人死亡后对于债务的处理:如确定被告主体的合理合法性,判断被告及原告主体的利害关系和因果联系等等。下面提供的是关于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的相关问题以及...


·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要承担什么后果?
      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要承担什么后果?您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去银行或者信贷公司贷款。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额度往往不高,如果想要更高的贷款额度就需要有抵押物,再会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贷款额度。那么,若是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有什么法律后果?为您解答。 借担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