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什么?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拘留期限的规定是什么?拘留期限,是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特定的人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期间。按拘留的性质,可划分为刑事拘留期限、司法拘留期限和行政拘留期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犯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应立即释放。认为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日至4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3曰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司法审理的各个程序期限规定,拘留作为司法审理的最基本措施,在执行时也需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有期徒刑量刑区间有哪些
      有期徒刑的量刑,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操作。刑法中的有期徒刑有很多量刑的区间,那有期徒刑量刑区间有哪些?除了有期徒刑外,拘役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教育的刑罚,那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何区别?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有期徒刑量刑区间有哪些 有期徒...


·认罪不认罚有哪些从宽条件
      认罪不认罚有哪些从宽条件 认罪不认罚是国家法律处罚的一种形式,对于特殊案件的解决有着实际的作用,那么,认罪不认罚有哪些从宽条件,这些条件都是从发你份子自身的情况出发,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对于严厉的处罚,自然就不会有关的执行。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


·刑事和解协议羁押规定是什么?
      刑事和解协议羁押规定是什么?刑事和解协议羁押规定是刑事和解协议与羁押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刑事和解协议羁押规定是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全文如下: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


·抢劫犯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犯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


·挪用资金罪被害人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被害人有哪些?挪用资金罪的被害人指的是被挪用资金的企业、公司、其他单位等的组织,犯罪嫌疑人侵犯的是这些组织的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两次退侦其他犯罪怎么处理?
      一、两次退侦其他犯罪怎么处理?两次退侦后,又发现其他犯罪行为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罚。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是很复杂的,其中涉及到公检法三个司法机关,一个刑事案件,要先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检查机关依法提出公诉,法院依法进行受理审判这个过程,如果出现在退侦期间有新罪...


·罪犯构成诈骗罪多少入刑?
      现在的金融市场出现了很多利用各种现代设备以获利的名义对老百姓的正常经济生活进行了唯一的欺骗,导致很多人因为罪犯的诈骗损失了很多的财产,而罪犯如果确定构成了诈骗罪并且达到了三千元以上就可以被刑事处罚额。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罪犯构成诈骗罪多少入刑?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


·共同犯罪立功要怎么进行认定
      即使是在共同犯罪当中,罪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是可以有自首、立功、坦白这样的情节的,一旦认定的话,那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到,然后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不过实践中,共同犯罪立功要如何认定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立功的条件有哪些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


·在我国危险驾驶罪是过失犯罪吗
      有少数人员之所以觉得危险驾驶罪属于过失犯罪,可能这部分人员把危险驾驶罪狭隘的定义成为了醉驾。这些人可能会觉得,因为已经喝醉了所以对某些后果是无法预知的,因此应该按照过失犯罪来处理。那么在我国法律上,危险驾驶罪是过失犯罪吗?针对这一问题,您很有必要了解清楚。 一、在我国危险驾驶罪...


·法律规定未成年可以判死刑吗
      未成年人也就是未满18周岁的公民,大多数未成年人的生活还需要依靠父母的扶持。未成年人也不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犯了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那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可以判死刑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可以判死刑吗 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当事人监外执行一年刑期满了会怎样?
      当事人监外执行一年刑期满了会怎样?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