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肇事罪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此时就会涉及到对受害人赔偿的问题。当然,我们最常见的是关于物质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
  其法律依据有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对于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2、《刑诉法解释》138条第2款“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大部分法律人以这两个法律规定作为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精神抚慰金不能获得支持的重要依据。尤其是侵权人及保险公司以此来进行抗辩,部分裁判者也以此为不予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
  纵观《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精神抚慰金部分是否应当赔偿并没有直接明确的法律规定,只是明确了如何赔。况且从现有的法律体系完全可以得出因交通肇事罪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且看小马给你推论如下:A:《刑诉法解释》155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财产公众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B:《道交法》76条规定,赔偿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14条规定:人身损失包括《侵权责任法》第16条、第22条之规定。且该解释16条明确规定,因侵权应为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D:《侵权责任法》22条是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赔偿精神抚慰金。综上,由A→B→C→D可以推论得出因交通肇事罪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赔偿精神抚慰金。有人可能会疑惑,这个仅限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不包括民事诉讼。我认为这个要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为了便利处理案件的程序设定,既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能获得支持赔偿,那么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当然能够获得赔偿。除此之外,法律的效力和体系解释均可作为赔偿精神抚慰金依据。1、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只适用于一般的犯罪行为,是不包括交通肇事罪的,该规定出台的时间和位阶效力均低于《侵权责任法》。同时,2001年最高法出台了《精神赔偿司法解释》、2005年《人身损害司法解释》、2010年《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其明确规定,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精神抚慰金。2、《刑诉法解释》138条与155条的法律适用应当是前与后、普通与特别的规定,根据法律的体系解释应当特别法优先,应适用《刑诉法解释》155条之规定。3、根据民法轻法与重法的适用原理,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造成伤残都会判决承担侵权人赔偿精神抚慰金,那么如果造成重伤或者死亡了呢?显然,该情况下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显得滑天下之大稽了不是。另外,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侵权人因为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了刑、民、行责任并存情形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各自独立、互不影响。大部分人认为既然被告已经承担刑事责任就没有必要承担民事上的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责任。这个论据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撑,且与《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也不一致。不管是刑事附带民事也好,还是单独提起民事也好,在审判过程中都要参考民事诉讼相关规定进行审判活动。对于交通事故罪赔偿精神抚慰金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两个不同的说法,但是更多人倾向于需要赔偿精神抚慰金。具体的理由,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在高速运转的时候要是发生了事故,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比较惨重的,最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人员的死亡。此时除了要及时处理事故外,还要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那么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内容。 (一)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法医鉴定程序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法医鉴定程序有哪些? 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上海精神鉴定费用一般是2400元,肢体鉴定一般是1800,三期鉴定一般是800元。 2、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


·股东拒交股金应该如何办理
      股东拒交股金应该如何办理根据《公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未缴清出资的,可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起诉股东,违约责任。其他股东可以一致剥夺其一部分的股东权利,如分红权,决策权等,其他股东也可以一致取消其股东资格;当然,也可以要求其补交股金。二、股东的主要分类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谁出的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谁出的 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 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


·交房即交付房屋。交房也是房屋买卖过程中重要的一个步骤。开发商
      交房即交付房屋。交房也是房屋买卖过程中重要的一个步骤。开发商交房而购房者在收房时,要注意审查是否符合交房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则不算为开发商完成交房。那么,开发商完成交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此外,开发商完成交房有何方式?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完成交房需要符合什么条...


·哪些扣分不会涉及交通事故
      哪些扣分不会涉及交通事故 扣分是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关联,但是事故认定中的责任划分是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依据的。所以发生事故不一定会扣分,要看交警根据现场判断是否存在交通违法。 但轻微交通事故又不快速解决,可能交警会酌情扣分。 距离来说,某人...


·医保缴费年限不够钱是单位交吗?
      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关于缴纳医疗保险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医疗负担对很多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尤其是当今社会看病贵买药难得现象,医疗保险就可以给很多家庭减轻负担,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医保缴费年限不够钱是单位交吗? 一、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缴费年限...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节能、环保的代步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其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越来愈多。我们一般认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的一种。其在行驶过程中,也可能与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交通事故...


·企业向股东借款算关联交易吗?
      企业向股东借款算关联交易吗?企业向股东借款不算关联交易,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向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但对股东个人借贷行为没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二、股...


·交通事故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可以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途径比较多,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加,现在不少人在遇到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此时交通事故起诉时当事人要注意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