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安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安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 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
  
  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所涉及到的项目有很多种,而且不同的项目所涉及到的费用就会不一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受害者的实际情况来计算赔偿的费用,但在申请此费用时也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可以依法的实施。
  
  


·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造成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
      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造成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有标准的,死亡精神赔偿就是其中需要赔偿的内容之一,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怎么计算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怎么计算的? 1、概算规则。对于纯精神利益...


·不同商业车险价格一样吗
      不同商业车险价格一样吗 一、商业车险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


·一、个人营业执照需要交税吗?
      一、个人营业执照需要交税吗?办理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时不交税,经营时需依法纳税。个体工商户纳税是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


·一再强调大家不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实醉酒驾车受伤最大的还是
      一再强调您不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实醉酒驾车受伤最大的还是自己,肯定醉酒驾车这种行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会存在很大的威胁。醉驾的司机大多数情况下总是认为自己喝了一点酒,根本就达不到醉驾的标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规定司机怎样算醉驾? 一、在我国规定司机怎样算醉驾? ...


·二手房交易合同需要多长时间,有哪些内容
      买卖二手房时,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签订合同都是十分必要的,合同不仅规范着买方卖方交易的主要内容,同时对于违约后的责任分担问题也是一个日后索赔的依据。二手房中比较关注的就是二手房交易合同需要多长时间,因为会存在交易的二手房买房还在居住或者是卖方一直迟迟不付款的问题出现,合同要包括什...


·摩托车逆向行驶发生事故如何赔偿
      摩托车逆向行驶发生事故如何赔偿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二、交通...


·一、车祸去世在工厂上班可以按城填赔吗?
      一、车祸去世在工厂上班可以按城填赔吗? 如果在城镇生活满一年,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针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也有相关的赔偿责任认定:不投交强险,不论车辆是否在事故中存在责任,车主都得出一笔赔偿金,数额最高达到12.2万元(即交强险最高赔付额)。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
      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归入工伤范围。《意见》中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其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应依据《条例》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职工因酒后驾车、无...


·一、交通事故死者拦腰撕碎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死者拦腰撕碎怎么处理?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