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还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还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事人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因此,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同时享受到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补贴。对于以前没有办理的同样不能办理了。二、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一)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1、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该地址所属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2、男女双方户籍均为本市但属不同社区工作站的,由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说明情况,取消男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3、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市户籍的,由各自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4、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三)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五)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要知道,《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现实中,若是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此外,由于现在已经开放了二胎,有些人在此前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之后也还是可以申请二胎准生证生育二胎。但是必须把独生子女证退回计生部门。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签订一个《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就可以了。 如果户口本上需要变更登记,到西宁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也可以把该协议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抚养权是什么?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


·遗弃成年患病子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应尽义务,也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些家庭,存在患有重病的成年子女,当父母无力承担其治疗费用时,有人会选择将其遗弃,这是一直犯法行为。那么遗弃成年患病子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遗弃成年患病子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年 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对于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此时也不能免除其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抚养费,然后定期支付给孩子,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履行抚养义务的。但支付抚养费也有期限限制,那么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年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


·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
      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 一、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 新《婚姻法》、明年初会实行的《民法典》都没有规定骗婚无效,两部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 1、《婚姻法》(2020年12月31日失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


·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
      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


·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况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是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另行审理可以吗?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另行审理可以吗? 符合以下情况,可能会出现分开审理。 1、双方都愿意分开处理,起诉时只诉离婚,不要求法院介入财产分割,都同意离婚后另案起诉。法院不会强制介入。 2、审理离婚诉讼时有的财产还无法分割,比如房产未取得产权,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法院暂无法处理...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变更
      夫妻双方离婚后,小孩的监护权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之一。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后,小孩归一方抚养,另外一方虽没有得到小孩的监护权,但是仍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监护权是可以变更的,也就意味着,小孩的监护人可以变更,以下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下什么情况下监护人可以变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