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开公司最需要注意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伙开公司最需要注意点有哪些
  
  一、合伙开公司最需要注意点有哪些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起冲突。
  
  2、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共有财产权、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查阅账簿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足额出资的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竞业禁止义务
  
  只有确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的运行才能得到保证。
  
  3、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
  
  即使是与亲戚朋友合伙,在成立公司之前,也应该要审查合伙人的资格,主要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知己知彼,方能经营好公司。
  
  在审查合伙协议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4、财务账单一定要厘清
  
  合伙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如果财务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谁贪污了谁,那么最终也一定是失败的。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财务账单如果出现问题,即使是亲兄弟也有可能反目成仇。
  
  因此,成立合伙企业,财务问题一定要重视。把财务厘清了,即使出现财务纠纷,也能有据可依,不至于影响合伙双方的利益和感情。
  
  二、合伙开公司有什么优势
  
  1、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公司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
  
  2、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公司能够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技术、知识产权、土地和资本的合作,并且投资者更多,事关自己切身利益,大家共同出力谋划,集思广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3、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由于合伙公司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护,理论上来讲,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更能提升企业信誉;
  
  4、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理论上来讲,合伙公司盈利更多,因为合伙公司交的是个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其高风险成本的收益。
  
  做生意就是做生意。不能有私情,合伙之前务必定好书面协议,切勿口头承诺。把与你朋友合作的条件、职责、权益、权利以及入伙、退伙、拆伙等等全部用书面协议写清。避免公司盈利或者出现亏损合伙人之间分配不均或者逃避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


·证券公司融资需求是怎样的?
      证券公司融资需求是怎样的? 为了增强社会市场的竞争能力,行政单位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有能力的主体,创立公司。传力公司不仅需要资金,如果不具备技能,在创业过程中是会遇到很多的困难的。且及时公司设立成功,也会有需要融资的需求,不同类型企业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需求,今天本站我们给您带...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
      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多久?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是一年的,到期后再续二、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过期了怎么办?在营业执照到期后半年内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变更营业期限的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表格,提交后15个工作日后去领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也要重新办理。具体的流...


·股东入股不进注册资本进资本公积可以吗?
      股东入股不进注册资本进资本公积可以吗?股东入股不进注册资本进资本公积是不可以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而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


·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
      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当成立了一个公司,不管规模的大小,各部门都应该有相应必要的职务人员,而是在对于正在发展中的公司对职工人数要求不高的,可以选择一人任多职的情况,那么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人可以...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具体实际中,股东可以就公司的各种重大事项发起提案,并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对公司人事、架构、经营等产生直接影响,那么,作为股东的登记载体,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锁定期是什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锁定期是什么意思? 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非常严格,其做出的每一项决策都关心到广大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会涉及到股权变更,为了防止股东恶意转让股权影响股份收益,上市公司在并购前会对股权进行锁定。那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锁定期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验资是否还需要?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验资是否还需要?我国公司法对于经营一家公司的全部流程与环节做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新公司法的出台,对其中的验资一项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动。那么你知道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验资是否还需要呢?本文就针对新公司法的新规定,列举出来供您参考。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是什么?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是什么? 1、举行股东会议,征求股东意见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能不能换人?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能不能换人? 公司法人是公司在设立时就要确定下来的一个组织机构,没有法人无法成立公司。公司法人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换,但是不代表公司法人就一直无法更换,在满足更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换法人,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能不能换人? 一、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能不能换人? 可以。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