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故意杀人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名,而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也经常引起争议,一些人认为自杀属于自杀者本身主观决定的行为,与其他人无关,那么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网下面就来和您探讨一下。一、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
  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
  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
  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二、故意杀人罪的判断方法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自杀案件中,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即使是法律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往往让双方代表各执一词,可见这确实是一个难点,如果对于这一方面您有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可以直接联系网的律师。
  
  
  


·有价证券诈骗罪指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指什么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是公诉案件吗?
      家庭本就是一个互帮互助的群体,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家中的老人、儿童或身患疾病的弱势群体负有抚养照顾的责任。社会中发生的虐待遗弃家庭弱势成员的新闻屡见不鲜,当遇到这种行为时我们是否能够伸张正义维护他人的权益呢?究竟遗弃罪是公诉案件吗?下面跟随我们一探究竟吧。 一、...


·被告认罪律师无罪辩护可以继续吗?
       一、被告认罪律师无罪辩护可以继续吗? 被告认罪后,律师一般不能进行无罪辩护,可以终止无罪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所以即使被告...


·妨害作证罪对象是有哪些情形才能被认定?
      妨害作证罪对象是有哪些情形才能被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妨害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1)为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诉讼,标的数额巨大的;(2)为实现自己的财产利益,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诉讼,标的数额特别巨大的;(3)使用暴力手段迫使他人作伪证,造...


·刑诉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况有哪些?
      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都是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常用的手段,对于具备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批准后方可以执行。我国的刑诉法对逮捕进行了明文规定,当然,也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检察院会根据情况而定。那么刑诉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况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简...


·大股东刑事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大股东刑事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大股东刑事责任认定的规定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在资本市场上,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案件时有发生,如何认定他们的刑事责任,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存在重大分歧,数罪并罚和一罪单罚是其中的两种主要观点。罪刑法定原则是正确处理该类案件的标尺,在此前提下...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毒品犯罪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毒品犯罪行为人能够正确辩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能够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第七...


·有价证券诈骗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有价证券诈骗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刑事案件中能否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中能否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中不一定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经过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仍然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失的,原告才能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据最高人民法...


·公安机关搜查时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搜查时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