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有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有哪些内容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并不止步于纸质书的阅读,网络小说现在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那么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是怎么的呢?是否能保护好我们的作品?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被侵权如何追究责任?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
  一、
  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互联网环境下信息传播中介服务的提供者,至少包括:网络基础设施服务提供人,接入服务提供人,主机服务提供人,电子公告板服务提供人以及搜索引擎程序提供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知识产权侵权发生时所承担的责任一般应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其提供的设施服务,连接服务本身直接发生侵权而应负的责任,二是他人借助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系统、设施或搜索工具而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负的责任。在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时,仍应从我国民法通则有关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入手,坚持行为、结果、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关系、过错四要件的统一性。目前,我国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主要可归为三种情况:第一,以纸质媒体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对网络的侵权,即将网上作品擅自下载并发表在传统媒体上;第二,网络对网络的侵权,即发表在一个网站上的作品被另一个网站擅自使用。网络对网络的侵权行为更多地表现为对其他网站的信息资源著作权的侵犯,特别是有些商业站点,缺乏信息资源,未经授权大量摘抄新闻媒体的网络版信息,已引起许多网上媒体的关注;第三,网络对传统媒体的侵权,即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在网站上传播而引发的纠纷。根据《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包括:1、网络服务提供者参与侵权行为。网络服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了他人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2、网络服务提供者故意不移除侵权内容。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实施了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在著作权人提出了确有证据的警告后,仍然不采取技术措施移除侵权内容的,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3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提供侵权人的网络注册资料。著作权人索要侵权人的网络注册资料时,应出示其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以及侵权情况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视为未提出索要请求。著作权人发现网络著作权侵权信息的,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其提供侵权人的网络注册资料,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路径选择
  毕竟互联网还只是一个新兴的玩意,各国有关网络侵权的立法基本上属于价值判断而缺乏量化选择的论证。在此特定情形下理应重视诚实信用、权利滥用之禁止原则的指导性作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既要着眼于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激励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又要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施以必要限制,以促进网络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我国现行有关立法规定不周全,漏洞颇多,对网络版权缺乏强有力的保护,此种情形越发彰显了诚实信用、权利滥用之禁止原则所具有的解释补充现行法、使民事权利的范围确定化、强制调解权利人与他人的利益冲突等功能。
  (一)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
  在网络立法不成熟的今天,许多网站通过加密、防火墙、入网控制、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手段来加强网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一方面,采用技术手段虽然可以较为有效地保护开发者的利益,但同时也给用户带来不便。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的进步,这样的技术保护措施并不是坚不可摧的,只有不断地完善网络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我国目前关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主要有4个渊源:一是WTO规则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及两个“因特网条约”《WCT》和《WPPT》;二是《著作权法》。修正后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等著作权人的权利;三是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四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实施的《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这些法律渊源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建议,在逐步建立一部完整的网络立法的过程中,应对涉及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相关主体及权利义务关系,著作权的归属、保护和限制,侵权的认定及举证责任,管辖地的确定,归责原则,赔偿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适时地由国务院或两高院作出规定或司法解释,以消除立法的灰色地带,更好地保护网络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更好地指导人民法院审理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二)加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特殊管理和保护
  考虑到网络上的信息是极为丰富的,那么这些信息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必定是不现实的,况且操作难度也是很大的,而且,也不适应网络资源共享的特点。对现行“合理使用”重新界定,使之适应网络著作权的需要,保证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得到调和。这些特殊的管理包括:1、设立网络行业组织,加强网络自律。网络是个虚拟空间,对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单靠政府或者法律的约束是很难完全实现的,还必须加强网络行业内部的自律。2、允许网站先用,之后适当付酬。对于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这四种权利,网站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加以保护。3、实行“推定许可”,对作者权利加以适当限制。作者将作品上传到网上,应该充分认识到其被转载、复制的可能性和广泛性,如未作说明,或没有采取技术手段预防其被转载、复制,即认为作者自动放弃其部分著作权,允许网络使用者免费阅读和下载网站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由此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也需要完善和补充。现在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并不成熟,还有很多问题的存在,遇到不甚明了的地方还是要找律师咨询,想办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以上就是“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您有相关疑问,或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不能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


·引起商标纠纷的情形有哪些
      大家可能都去超市买过东西,但是很少人关注过商品上面的商标。但是要知道,一个小小的商标也会引起不小的纠纷。有的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侵犯了商标所有人的合法利益,侵犯的商家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引起商标纠纷的情形有哪些?下面一起来学习下。商标法对于侵犯商标的行为有以下五种情形:第一...


·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
       在我国的经济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些商标和品牌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悠久,品质始终如一,有着较为长时间的品牌积累,对中华老字号的商标价值有所体现。下面我们就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中华老字号的价值所在 ① 经济价值 百年老字号的金字招牌...


·对于不同行业商标侵权吗?
      对于不同行业商标侵权吗?商标分类表把商标分为45个大类,每个类别,甚至类别中的每个子类都是相互独立的,商标在哪个类别中的哪些商品上注册成功,就只能在哪个类别中的具体商品上使用,并且在该类别拥有商标专属权,这样才受法律保护。如果该商标是别人原创设计的图形或者特殊字体的商标,那么还涉...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版权局收费标准是多少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版权局收费标准是多少?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费用是每件美术作品收取300元的登记费,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但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


·恶意抢注的商标合法吗?
      恶意抢注的商标合法吗?“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管理式的“善意抢注”)则不以害人或利己为目的。非恶意抢注是合法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


·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有哪些假冒专利的行为?
      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有哪些假冒专利的行为? 实践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同时还有可能违反《刑法》的规定。因此,在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中就包括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各位不要忘了还会涉及行政责任。关于假冒专利法律责任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


·侵犯著作权自诉规定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自诉规定是什么?侵犯著作权属于公诉类型的案件,因此当事人是不可以自己提起诉讼。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要件如下所述:1、客体要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客观要件。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


·变更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商标权作为专利的一种,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一个人如果想要去注册商标的话,需要通过法定的手续,注册完成之后自己就是商标的所有权人了,在之后可以对商标进行使用,处置和变更,包括卖掉商标换所有权人的这种方式,那么如果想要将商标的所有权变更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小编给大家介绍...


·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是什么
      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是什么商标被抢注后,会对自己现有的品牌影响力照成一定的损失。会降低商标的品牌价值。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再使用。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


·什么叫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哪些因素?
      什么叫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哪些因素?驰名商标,在我国享有较高的声誉,提起驰名商标,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这个名称,但是具体驰名商标是什么,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为了让更多人能够了解驰名商标,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什么叫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 well...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