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到期后逮捕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取保候审,您可能都知道,但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去,是否一定会被逮捕呢?不太清楚的朋友不用担心,今天我们会为您解答“取保候审到期后逮捕吗”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到期后会被逮捕吗?
  
  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所以,取保候审到期后是否会被逮捕是要看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的。
  
  二、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三、取保候审期间传讯时一定要到案!
  
  取保候审期间,在传讯的时候不及时到案,属于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应当拘捕并收押。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到期前十五天,公安机关是会通知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会在到期前决定解除取保候审还是变更为强制措施,并不一定会被逮捕。以上就是“取保候审到期后逮捕吗”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取保候审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在我国缓刑是否取保候审
      一、在我国缓刑是否取保候审 缓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适用制度,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所以缓刑不能取保候审。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流程要几天?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流程要几天?办理取保候审的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确定,没有具体的规定,案件的难易程度会影响办理取保候审期限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1,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


·法院取保候审判刑几率大吗?
      法院取保候审判刑几率大吗?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作为人民群众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我们都知道嫌疑人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本身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能说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犯罪嫌疑人日后就一定不会判刑或一定会判刑坐牢,那法院取保候审判刑几率大吗?下面就详细介绍。取保...


·销售伪劣商品罪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抓获之后,如果罪行较轻,并且司法机关认为不需要关押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暂时先不用关押,开庭时参加审理即可。我国目前还存在不少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如果金额较大会构成犯罪,那销售伪劣商品罪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销售伪劣商品罪可...


·赌博罪取保候审条件
      赌博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或者拘役,以及现金处罚。既然赌博罪已经构成犯罪的事实后,判的比较轻的的,一般是指量刑低于三年的,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但是要是被批准逮捕了,那只能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判决缓刑后,才能放人。取保候审对于什么犯罪,都可以申诉申请都...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可以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


·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
      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触犯法律后很多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有一定的申请条件,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单位也是有限制的,有些人想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但是不知道是否允许,下面由告诉您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 一、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 取保候审是可以向侦...


·取保候审后多久起诉,依据是什么?
      取保候审后多久起诉,依据是什么?众所周知,近几年犯罪事件不在少数,犯罪分子被逮捕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有相关时间限制的,而且取保候审之后要进行起诉,那么取保候审后多久起诉,依据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对有所需要的人带来帮助,欢...


·取保候审后多久手机可以归还
      若手机中有关于案件情况的,手机属于涉案证据,在取保期间是不会给你退还的,等到案件审结后,手机会退还给本人或者其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