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归夫妻任何一方但有按揭未过户可以在还清贷款之后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二、结婚后的按揭房离婚怎么分配
  
  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在结婚之后才买房的,一般来说是认定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对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均等分割,但由于房屋的性质决定了该房屋并不能做实际的分割,故此房屋一般是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对另一方折价作出补偿。
  
  
  
  
  
  
  
  


·房屋租赁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针对这个
      房屋租赁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针对这个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便地方法院在审理房屋租赁纠纷时可以参照适用。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供您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


·房屋不得转租有哪些情形
      房屋不得转租有哪些情形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原房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已由新房主继承,此时,若原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可以转租,也没有取得新房主同意的,不得...


·一、北京市两限房出售的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市两限房出售的条件是什么?1、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2、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二、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对象:北京市中等收...


·男女同居期间买的房算谁的?
      男女同居期间买的房算谁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期间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由双方共同共有;否则由一方所有。同居是指非取得结婚证而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既然不是法定夫妻,就无从谈起共同财产。在此期间购置有权属的财产,产权人姓名决定产权归属。因为房屋价值高,对...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的除了开发商卷钱跑路外,还有期房被开发商抵押。那此时即使期房修建好了,自己也无法顺利的取得所有权。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期房被开发商抵押该怎么办首先,房产开发商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


·房屋产权年限计算与规定是什么?
      房屋产权年限计算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产权年限怎么计算?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当今社会结婚风俗也越来越现代化,许多人在结婚中要求有房有车等条件,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已经购置房产,在婚后经过双方协商在房产证后加名,那么在法律规定中婚后房子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关于产权方面问题在不同情况下归属权法律...


·一、关于租店面房违约的赔偿有什么规定?
      一、关于租店面房违约的赔偿有什么规定?(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


·房产是继承还是赠与应该怎么区分
      房产是继承还是赠与应该怎么区分?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 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